企业对手机召回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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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导相关人士:从长远发展来说,召回制度的出台很有必要。波导目前正在起草一份中国手机业的客户标准。
NEC移动公关主管吴健:手机是大众消费品,产品更新快,而手机业的情况也不像汽车业,故这一制度是否适用于手机行业还有待观察。国家三包政策中有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可免费更换的条款,这已经可以理解为变相的手机召回了。手机产品出厂前一般都经过系列的检测,不容易出现大的问题,而产品有缺陷也大多可以通过软件升级解决,故要大规模召回产品的可能性不大。
摩托罗拉相关人士:会做好分内的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同时也会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国家有手机召回制度的话,一定积极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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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修改
“手机三包规定”建议 |
1.在现有的“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上,增加厂家相关义务的条款。2.凡因质量问题送修的手机都应提供备用机,并且备用机应与消费者送修手机产品同型号、同规格。3.明确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手机,凭修理记录可以办理退货。4.包装丢失或损坏的手机产品,不影响正常退换。5.降低折旧率并规定折旧率上限。6.将手机退货的有效时间从7天延长至30天。7.成立公益性的权威检测机构。8.增加对受到损害的消费者赔偿的条款。9.增加手机附件退、换货的规定。10.增加有关软件升级的规定。11.对因手机设计问题而产生的设计缺陷问题,建议设立手机“召回制度”,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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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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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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