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消协提议建立手机召回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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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14:12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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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中消协了解到,该协会已向国家有关部门提议设立手机“召回制度”。今年天津等部分城市已开始对手机召回进行尝试,有关专家也呼吁国家有关部门着手建立手机召回制度。 其实,召回制度在我国其它行业并不少见。在汽车业,今年3月就出台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就在上月,惠普因发现广
由于一款手机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不少厂家为抢先上市,把一些质量不成熟的手机仓促推向市场。据调查,我国手机故障率(返修率)已经达到10%~15%,有些甚至在50%以上。按我国有关规定,电子产品的标准故障率应低于3%。 中消协指出,对于手机产生的设计缺陷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设立手机“召回制度”,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通行的召回方式有两种:一是“自愿认证、强制召回”,另一种是“强制认证、强制召回”。 电信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宋俊德认为,从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手机召回制度应该逐步建立。他指出,现在手机的功能越来越综合,与用户的联系将越来越密切,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所以从保护用户的角度来说,倘若发现了全球性的统一隐患,有可能影响用户的使用或者对用户安全造成危害的,厂商都应该对产品实施召回。 (人民邮电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