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刘巍巍)备受关注的“11·29”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系列案近日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姑苏区法院、吴中区法院、工业园区法院集中一审宣判,129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11年11月29日,苏州市某投资公司财务经理沙某遭电信诈骗,损失1260余万元。警方循线追踪,发现一个特大跨境诈骗犯罪团伙,其诈骗平台和话务窝点设在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6个国家及大陆和台湾地区,对大陆30个省份进行电信诈骗。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某、许某、朱某、兰某、万某某等129名被告人,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期间,分别在境外多处冒充中国法院、检察院、公安、邮政等工作人员,采用直接打电话方式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他人大量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