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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捆绑资费需慎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17:10 通信产业报

  闫俊平

  推广手机广告业务,需要成熟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商业模式。

  手机广告,你愿意看吗?如果能给你一定的话费反馈,你会因此愿意接受商业广告的打扰吗?

  在联通最近推出的手机广告推广模式中,手机广告将以短信、彩信、WAP浏览和声讯服务等形式推出,广告中还将捆绑一些免费的内容,并可能通过话费或者其他优惠方式给予收看、收听的用户以一定的回馈。

  无独有偶,美国电信运营商VirginMobile为推广手机广告,也想出一个变通的点子:Virgin用户可以通过在手机上浏览广告,并通过短信对广告作出反应,即可每月获得最多75分钟的免费通话时间。

  乍看起来,这些做法都很诱人,为运营商提供了一种双赢的模式:他们可以通过这样的手段获得更多广告商的青睐,而运营商的用户反过来看过广告后还能吃上“免费午餐”。这些看似一箭双雕,其实并非一切如愿。

  有关专家就此指出:“以这种方式发送的呼应短信其实是一种被动行为,他们希望得到的并不是广告中商品的信息,而是更多的免费通话时间。这样做法,并不是广告商所期待的。”

  而且据记者了解,虽然有免费的话费赠送,但依然有不少用户对这一商业行为表示反感。有分析人士指出,“看广告送话费”的做法显然对经常“身无分文”的用户有吸引力,但这样的用户又有多少是广告商的潜在客户呢?

  让我们再看看日本运营商推手机广告的例子,日本的NTTDoCoMo也是利用补偿话费的形式,对观看手机广告的用户进行补偿,以此来吸引用户观看手机广告,但是他们在使用这项促销政策的时候是有前提的。针对资费捆绑广告的方式,日本的监管部门出台了一些具体规定和处罚措施,以保证手机广告的发送一定要在用户许可的基础上进行,以此来保证此种方式的合理效果。也就是说,接受这些广告的用户已经不是被动接受。

  从这些层面来看,笔者认为,将手机广告与信息资费相结合一定有助于手机广告业务的推广。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此方式吸引用户的同时,还需要各项规章制度和商业模式的成熟和完善。手机广告与信息资费相结合的方式如果不够合理,其用户推广的效果将有可能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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