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短信电邮征税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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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09:44 eNet硅谷动力 | ||||||||||
作者: 小海 【eNet特约评论】根据消息,欧盟一议员向欧盟提出了一项旨在向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收税的提案、借此缓解欧盟运作上经费不足的困境,而在此前,在意大利已经有人提出过向手机短信收税的建议,不过未被采纳。看到这则消息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两种课税的钱谁出?短信电邮完了以后下一个被冠以“高科技税”的会是什么?搜索还是下载?
从很现实的角度上来说,欧盟欲向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收税的初衷只不过是为了缓解欧盟的经费不足,并不是出于市场平衡等方面儿的考虑,纯粹是某些欧盟政客们缺钱时的“饥不择食”的表现。然而,这种提议既然再次被人拿起,想必其后来者肯定也不在少数,这才是最令人担忧的,毕竟有着太多喜欢“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 对于全球数以亿计的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的发送者们来说,欧盟某议员的这项提案的范本作用非常明显,尤其是在量与利的换算面前,相信会让很多人心动不已,只是第一个收取“手机短信税”国家地区会是谁呢?以中国手机短信的发送量来说,2005年全年的发送量就超过了3000亿条,而这要比2001年全世界发送的2500亿条的量还要多,假如向每条手机短信只收取一分钱的话...... 说得有点远了,但就全球每年以万亿条儿计的手机短信发送量和每日超百亿的电子邮件发送量来说,如果真的要征收课税的话,绝对不是一个小的量,毕竟基数在那里,可是如果真的要收税的话,那么首要的问题就是这笔钱由谁来支付,发送者吗?以电子邮件为例,即便真的去按照此欧盟议员所提出的每封电子邮件收取0.00001欧分的“特别税”,对于个人邮件发送者来说,要发送多少封才能达到一欧元的可支付标准?假如让邮件服务提供商埋单,这笔钱会不会最终也要转嫁到发送者的头上,例如收费电子邮箱的再次盛行。相对于此,对手机短信的税收标准则要容易计算的多,因为这位议员的建议起征点是每条次1.5欧分,也容易分摊到每条短信的资费中去。 面对着这则消息,相信每一个消费者都笑不起来,因为很明显的这是在增加手机和电邮的使用成本,而在现有环境和使用条件之下,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服务商们是不会自己承担这笔费用的,最后只能转嫁到所有的发送者们头上,而这也是这件事情最现实的地方,尽管这还只是一项提案、一种建议,可谁敢说在不久以后这就是现实呢? 在这文章的一开始说过,这种提案的范本作用是巨大的,相信在未来保不准齐的还会有人提出什么“网络交易税”“搜索税”或者“下载税”之类的,也许是玩笑,但是在网络将主宰一切、生活消费等都将网络化的大前提下,对于基于各种网络消费和服务的收费和调节,肯定会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发掘税源的主要对象,而欧盟这一议员的提议只不过是最开始的尝试而已。 对于欧盟这一议员的这一税提案,即便最后会搁浅,也叩动了网络时代里即将收取各种所谓“科技税”“网络税”的大门,所未知的只不过是第一种税在什么时间开始征收、是基于网络的哪一种服务、税率是多少和支付者是谁。 “网税时代”即将到来,你准备好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