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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规范开始执行 服务不达标可罚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 11: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健森) 酝酿多日的《电信服务规范》已悄然于近日开始执行。这项由信息产业部制定的规范文件,对各类电信业务的经营提出了明确的“硬指标”。按照规定,电信企业如未达标并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据信产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电信服务规范》实际上是电信行业对社会公开的“最低承诺”。按照其标准,电信运营商如果再因为检修线路、设备搬迁、网络升级等可
预见原因影响用户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通知用户。《规范》中还要求,而如果停止使用经营某种业务,则应提前30天通知用户,并做好善后工作;对于向用户停止或暂停服务的,也应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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