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规范20日起施行:服务监管级别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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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 02:12 新浪科技 | |||||||||
新浪科技讯 4月22日,信息产业部签发第36号令,《电信服务规范》已经信息产业部第八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本月20日起实施,这也是迄今为止电信服务监管领域“级别”最高的政策。 据悉,此项规范是通过对原有《电信服务标准》修订后得来,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标准和通信质量标准,该规范实施同时,原有试行服务标准同时废止。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与持卡用户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告知用户使用方法、资费标准、计费方式、有效期限以及其他应当告知用户的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发布的服务规范中,仍没有就目前备受关注的“电话卡余额”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电信服务规范》在固定网本地及国内长途电话业务、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因特网及其他数据通信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无线寻呼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及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等八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范。(曹增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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