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山指出迈向信息社会必须保障网络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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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15:43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 ||||||||||
本报讯昨天,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在第38届世界电信日暨首届世界信息社会日纪念大会上指出,迈向信息社会,必须保障网络安全。他强调要围绕贯彻落实《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抓住信息化发展机遇,保障信息安全,努力开创我国信息化工作的新局面。 杨学山指出,世界信息社会日的确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信息技术正在全方位
杨学山指出,在向信息社会迈进的过程中,信息网络逐步成为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网络空间日益成为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活动空间,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我国的信息化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互联网渗透率不足10%,但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2002年成立了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2004年召开了全国信息安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信息安全工作。目前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逐步加强,制定并实施了国家信息安全战略,逐步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高,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安全技术和产业不断发展。 迈向信息社会,如何保障网络安全?杨学山提出要特别重视完成两项主要任务: 一是保证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可生存性。随着信息化逐步深入,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活动不可须臾或缺的社会基础设施,提高其可生存性,成为保障网络安全的重要任务。提高基础信息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的可生存性,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正常状态下,要不断提高可靠性、稳定性,支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各种应用。在非正常状态下,也就是发生战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社会事件时,要能满足必需的服务。 二是建立规范的网络秩序。建立规范的网络秩序是建立网络安全长效机制最重要的手段。建立规范的网络秩序,就是要不断完善法制,不断探索网络空间所体现的需求和原则,制订计划,采取有力的行动,为规范网络空间秩序确定法律框架。建立规范的网络秩序,还要在道德和文化层面确定每个使用网络者的义务,每个人必须对其网络行为承担法律和道德责任是规范网络秩序的一个重要准则。建立规范的网络秩序,需要在法制基础上建立打击各类网络犯罪有效机制和手段。建立规范的网络秩序,应该建立有效的引导机制,树立网络荣辱观,使网络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韩永军 人民邮电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