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消费者联手致函运营商 电话卡余额不再被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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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15:18 新民晚报 | |||||||||||||
电信卡过期余额不再被“吞” 据新华社上海3月15日电 (记者 俞丽虹 徐寿松) 一场僵持了一年多的攻坚战,终于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取得突破: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相继就话费、信息费、卡内余额等问题作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承诺,国内电信行业存在多年的“坚冰”被砸出了一个缺口。
3月3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地消费者组织联手致函国内四大电信运营商——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电信,指出电信卡过期余额应归还消费者,经营者随意侵吞卡内余额构成不当得利。此后不久,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相继承诺推出小面额电信卡、提供卡内余额转移等解决措施。事实上,从2003年7月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以来,对以电信行业为代表的“霸王条款”攻坚战已经持续了近20个月。此次四地消费者组织联合致函行动得到电信企业的迅速回应,是全国消协系统一年多来不厌其烦、不懈努力的阶段性成果,更是“联合”的力量。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认为,尽管到目前为止,电信巨头们尚未按照四地消协提出的要求,承诺电信卡过期余额退还消费者,但相比以往的不理不睬,已经有了明显的改观。今后随着我国电信市场的日益放开,消费者将拥有对企业和服务的自由选择权,那些漠视消费者、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最终将会失去消费者、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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