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大商讨过滤垃圾短信 相关法规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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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10:40 深圳特区报 | ||
有关部门答复市人大代表议案,过滤“垃圾短信”将有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方兴业) 手机用户大都有被动接受“不良短信”、“垃圾短信”的烦恼,市人大代表曾多次提交议案和建议,呼吁控制和打击这些信息。市科技和信息局最近答复代表议案时表示,相关法规即将出台,不良信息过滤技术日趋成熟。 在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上,张丽杰等市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控制和打击“不良短信”和“垃圾短信”的议案》,建议尽快出台手机短信管理的有关政策,加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利和执法责任,赋予或委托电信运营商代行一定的权利,使打击和控制“不良短信”、“垃圾短信”有依有据。 市科技和信息局答复说,我国正抓紧制订短信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范基础电信运营商、应用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规定对违反现有电信条例和短信服务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等,并透露过滤“不良短信”和“垃圾短信”的技术日趋成熟。新技术可为用户的手机设置只接收来自指定地址短信的功能,设定拒收短信地址的功能,加设手机每日发送短信数量的限制功能以及过滤商品广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