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监管升级 韩国治理成功经验可借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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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 09:59 通信产业报 | |
本报记者 王冀 徐超 虚假中奖信息告知的欺诈短信、告知异地刷卡的金融诈骗短信、出售黑车和麻醉枪及假发票的非法广告短信、散布黄色、反动、不健康信息的骚扰短信大行其道。这些“违法”短信已经成为2005年广大手机用户挥之不去的“梦魇”。 与之相比,曾经广受手机用户“诟病”的短信收费“陷阱”则显得温柔了许多。毕竟,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和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虽然让用户烦恼,但“违规”与“违法”的一字之差,却带来了截然不同的后果,而这些后果冲击了监管部门最后的底线。 “大安全”概念出炉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专家陈金桥对新时期的“信息安全”有了更丰富的诠释,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息安全”已经不仅仅表现在对互联网 病毒的防范、对突发事件的控制、对电源和线路的保障上,还包括对通信信息安全的控制上,即在电信服务的过程中给用户创造一个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的同时,还要保证用户的使用安全。这包括对用户基础信息进行保密、对用户使用服务过程的安全控制和防范、对用户使用电子商务类服务的安全保证等等。要做到这一点,对用户“安全”的保护已经不能仅仅在业务的终端层面进行,而是应该从网络层面、产业链合作层面以及社会共同监督层面进行重新思考和设计,以构建一个全面有效的“安全”体制。另一方面,随着各项电信服务越来越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有关电信信息服务“安全”的问题已经呈现出日趋复杂化的趋势。其中短信“陷阱”尚属于“违规”现象,而短信“欺诈”等问题则已经属于“违法”,其他利用短信平台等电信网络进行反动和不良信息的传播违法活动也动摇了“信息安全”的发展基础。 对此,陈金桥表示,前一种可以用行业内加强监管的办法来改变,而后几种则必须需要其他强力职能部门的介入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显然,从短信“陷阱”到短信“欺诈”,电信服务监管面临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局面,随着一些老问题得到逐步控制,各种新的问题又开始浮出水面,电信服务存在着一种“事后监管”的尴尬,急需一种全面“安全”保证体制的建立。 “违规”到“违法”的监管升级 “手机实名制”的提出就是从根本上体现了监管部门彻底治理这些违法短信的综合监管思路。对此,陈金桥认为,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出发点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享受的电信服务更为安全、可靠和安心,并可对违法短信的手机卡使用者追根溯源,产生较强的约束力,从而遏制短信犯罪。毕竟,愈演愈烈的短信“陷阱”、短信“诈骗”等问题已经超出了电信监管的范畴,开始对社会“安全”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需要更全面的监管手段和防范办法。 因此,针对短信违法问题,国家安全部门的介入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赵志国表示,监管部门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发现违法短信息后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这些信息,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赵志国表示,违法短信治理本身是一个综合的问题,通过采用三家联合的方式,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合作监管”格局,这样治理效果将更加明显。“合作监管”强调的是经济手段、技术手段、法律规章、行政规范等手段“多管齐下”,最终实现监管力度的升级,并形成新的监管思路。 多管齐下才能治标治本 专家指出,综合目前所有关于信息服务“安全”的违法违规问题,大概有三类。一类是存在时间较长的短信收费“陷阱”问题。这类问题目前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据统计,2004年4月,信息产业部下发了《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强迫订制短信、资费混乱、取消服务难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在2005年初下发的《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中,信息产业部要求各运营商规范各类电信业务宣传和服务提供流程。2005年9月,信息产业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治理的通知》,并要求各运营商开展大规模自查自纠工作。目前,信息产业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以及电信运营商、增值服务运营商、网络安全厂商在内的产业链各个环节积极行动起来,还给电信网络一片“清洁的天空”。 第二类问题属于电信服务计费问题。常见的计费差错还有时刻不准、通话时间不准、话单信息量及格式不规范、手机资费标准不透明等。这些问题随着电信监管部门的强力监督以及监管技术的发展正在得到控制。 第三类也是最紧迫的一类,就是短信“欺诈”等违法问题。随着广泛曝光,这类问题得到了众多部门的强力关注。信息产业部已经联合其他部委制订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从法律角度规范短信市场的秩序。11月初,信息产业部会同公安部、中国银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通告,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手机违法短信息治理工作,在公安机关查实情况后,将对涉案手机停止服务、对涉案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同时依据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而一场规模更大,范围更广的确保网络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的活动也正式拉开帷幕。为进一步确保新形势下的网络安全,信息产业部将于12月21日召开“2005年中国电信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研讨会”。届时,来自信息产业部、电信运营商、SP以及网络安全厂商在内的数百位专业人士,将就电信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与发展政策、电信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体系、电信服务与信息安全等多个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电信网络及其业务应用的安全运营提供新的建设思路和方法,帮助电信运营商在新的网络环境和业务需求之下完成安全体系的顺利过渡和升级。121919 他山之石:韩国净化短信市场的成功经验 早在1997年,韩国就开始提供手机短信服务,到现在短信已经成为韩国人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重要通信手段。随着短信发送量的增长,短信广告滥发现象也愈加严重,手机用户申诉不断。因为韩国手机使用的是CDMA模式,机号一体、一机一号,对于个人手机的违法行为控制打击比较容易。 韩国很早就从立法入手,规定了手机卡实名制,手机入网,一机一卡必须实名登记。2001年,韩国信息通信部又制定了“防止手机短信滥发对策”,规定各有线、无线通信服务商和短信广告商必须签订杜绝滥发行为协议。从2002年起,韩国开始实施手机短信屏蔽服务。 2002年,韩国又进一步改进了手机功能,设置了短信拒收菜单,用户可以直接在手机上操作屏蔽不愿接收的发送者号码。2004年底,韩国政府再次修改《信息通信网法》,规定向用户推销商品和服务的手机短信、电话广告和传真均要征得用户的同意,从21时至次日8时发送的广告需要再次征得用户同意。发送者应在广告内容中标明发送者名称、联络电话和拒绝接收信息的免费电话号码,违者将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2005年2月,韩国信息通信部又一次集中整治了发送垃圾短信的企业,190多家非法经营者被查处。韩国不仅在立法上逐步完善,同时也加强了技术防范措施。耗资3亿多韩元的技术系统将于今年年底正式启动,其主要绑定在3大移动通信运营商的任意电话号码上,搜集向这些电话进行非法活动的来源号码,查处对象包括短信、留言信息及彩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