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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资费初步放开 运营商获得定价自主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16:08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我国调整电信资费管理方式

  本报讯 从10月1日起,我国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将进入新阶段:政府进一步放松对电信资费的管理,运营商将获得更多自主定价权力,政府对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国际长途电话及台港澳地区电话通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等实行上限管理,企业在上限之下可以自由定价。这是日前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
式的通知》中透露出的信息。

  《通知》指出,为鼓励竞争,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完善电信资费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电信行业协调健康发展,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决定调整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对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以现行资费标准为上限,六大电信运营商可以自主定价,IP电话仍由市场调节。今后各电信企业在制定上述业务资费方案时,凡涉及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的资费方案,由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在不高于上限标准之下自主制定,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备案。在具体方案执行前,各省级电信企业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行的资费方案,由各省级电信企业报其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再报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未经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同意的资费方案,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在批复同意下属企业的资费方案时,应将其批复意见抄报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

  政府主管部门表示,目前正在执行的资费标准即为上限标准,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政府主管部门将视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资费上限标准,电信企业也可以提出调整申请。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国际长途电话及台港澳地区电话通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由

信息产业部
国家发改委
后调整。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由各省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调整。

  企业可自主定价是否意味着政府将放弃对电信资费的监管?《通知》要求:各省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在资费上限管理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加强指导监督,按照204号文的要求严格监管,今后政府将更加关注企业在经营中是否有不正当竞争的倾向,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并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张英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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