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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周刊》:新浪邮箱案庭审直击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1月20日 16:41 中关村周刊

  文/闻则

  11月15日,来云鹏律师状告新浪网任意缩减邮箱的“合同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审理。

  开庭前

  记者一大早赶到海淀法院时,已经有一些记者等在旁听席上了,正彼此低声地询问着什么。一个操着天津口音的男士说:“我们天津的主要报纸都报道了这事儿。挺关注的。”一位记者问:“你们那么主动啊?”这位男士说:“是,都是主动跟踪报道的。”

  对于原告的胜算有多大,来自天津青年报的一位女记者猜测说:"这个原告自己就是个律师,应该是很有把握了才会上告吧。"一些同行听后欢欣鼓舞,都说等新浪败诉后,要"他们还咱们一个免费的更大容量的邮箱。"

  开庭

  在8点50分左右,审判长就座,宣布开庭。

  原被告双方入席。坐在原告席上的来云鹏是一个剃着很硬的小平头,看上去很精干的年轻人。而被告新浪却没有出席。

  原告来云鹏宣读起诉书。他读得很用力,当他读完后,一位来自某电视台的记者低声地咕哝了一句:"嘿,我还当是收费邮箱呢……"

  在双方的证据呈堂程序过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

  双方交手的第一回合在服务是否"免费"上展开,来云鹏在法庭上强调,用户在使用新浪免费邮箱时,为新浪网提升了点击率,是为新浪在将来提高其广告价格付出了自己的"个人网际资源"。而自己每一次使用新浪免费邮箱时,所经过的新浪页面上都有着广告,这也是用户在用自己的注意力资源为新浪服务。所以,"免费服务"其实是以用户的无形资源为"支付对价"而获得的,用户得到的服务是"有偿"的。他更举出例子,说如果不是因为有人坐公共汽车,现在也不会到处都是车身广告了。

  而被告方新浪的代理律师则指出:广告消息实际是现在社会一种常见的信息服务,在一定意义上符合邮箱用户的利益。再次,网络环境下的所谓的"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的说法,并不能成为法律上确定是否存在合同对价的依据。用户被吸引,是原告积极接受无偿服务的结果,而不是用户违背本来的意愿所支付的对价,也不应该是新浪提供无偿服务的目的。"难道可以说因为我们看了车身广告,所以我们坐公共汽车时就不花钱买票了吗?"被告律师语调平和得甚至有点像拉家常地反问,激起了旁听席上一阵笑声。

  来云鹏立刻回应道:用户与新浪的关系,并非乘客与汽车的关系,而应视为司机与汽车的关系,如果不是用户的关注与支持,新浪这辆车是根本开不起来的。原告律师更指出:新浪在用户的邮箱内放置广告,就像是在我们的卧室做广告一样,有侵害个人权利之嫌。

  被告律师针锋相对:无论是现实情况是法理角度,用户都不可能在新浪网上拥有自己的个人空间,原告方的"卧室"不知从何而来?!

  第一轮交手刚刚鸣金,第二个回合又在新浪网的服务条款是不是"格式化合同"上展开。

  来云鹏认为,从他提交会员注册申请到新浪确认并开通邮箱,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是与新浪缔结了一份电子邮箱服务合同。对于新浪网会员注册协议中的第三条"新浪网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新浪网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的内容,来云鹏认为这一条款无效。他说,从类型上看,这是一份格式合同,而《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同时,他指出新浪网的服务条款中埋下了单方免责条款,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法律上的诚实信用。

  而新浪的代理律师指出,格式化合同首先得满足一个条件:出示合同方必须是某业内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或组织,而新浪网显然不具备有这样的条件。同时,新浪在提出这一服务条款的时候,主观上也并无损害用户的利益,所以"格式化合同"一说不能成立。

  第三个回合是新浪是否有权单方面对其免费邮箱进行减容。

  来云鹏认为,新浪既然与用户达成了服务的条款,如今,新浪擅自把这份50兆容量的"合同"缩减为5兆,显然违约了。而其代理律师孟宪生此前也通过媒体对新浪的"邮箱缩水"表示异议,他认为新浪通过"邮箱缩水"的办法让客户接受其收费服务,是一种强制销售行为,这是一种违反商业道德的不正当商业行为。

  而被告律师认为,新浪网的服务条款不含任何《合同法》上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事由。新浪的服务条款没有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用户拥有50M的邮箱空间,并非一种法定的权利,同时也不是邮箱服务合同中的当然条款。因此,邮箱空间的数量大小(比如50M)并非合同法意义上的不可变更的强制条款,合同法并不禁止新浪网在合同中保留对这一条款进行变更的权利。

  休庭

  在法庭辩论后,审判长向当事双方询问是否接受调解,来云鹏表示可以接受,条件是:将其个人的邮箱扩容至40M,而新浪一方却拒绝接受调解。之后进入十五分钟的休庭。

  旁听席上的记者涌到审判区对当事双方进行了采访。

  一个记者问来云鹏为何接受调解。来去鹏回答:"因为新浪毕竟是我最喜欢的网站之一,我不想让他们太难做。"

  而被告对拒绝调解的说法是:"我们的委托方没有赋予我们这个权利。"

  "那是否说新浪对这场官司有必胜的信心?"

  被告律师思考了约三四十秒后,再次重申说:"是委托方没有赋予这个权利。"

  宣判

  在约11点半的时候,审判长当庭宣告了审判结果:原告方证据不足,驳回原告邮箱扩容的要求,并承担诉讼费50元。

  听审判结果时,来云鹏一直低着头,面无表情,只是认真地把名片放回名片夹。不知为何,他一连放了三次才放好。

  之后,记者再次对他进行了采访。

  "你在发现邮箱缩水后与新浪有过直接的交涉吗?"

  "没有,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

  "你觉得新浪很难接触吗?"

  "……"

  "那你对今天的结果满意吗?"

  "不满意。法庭没有对格式化合同作出合理的解释。"

  "你还会上诉吗?"

  "……会的。"

  声明:新浪科技登载该文并不意味着新浪网赞同其观点或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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