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樊:为北京放开网吧限时经营叫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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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11:57 ChinaByte | ||
作者:张樊 北京网吧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始了,推出了一系列的重拳,包括工商部门重点整治违法经营网吧;公安部门重点整治网吧计算机终端存放、下载、传播有害信息;文化市场执法总队重点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及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 这里我们发现昔日文化部门重点整治的网吧的两大违规事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网吧超时经营”中,少了一项,“超时经营”不再成为文化部门打击的对象。对于这一点,有媒体说成是“根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北京市取消了网吧最晚经营到夜里12点的限制,网吧可以24小时营业,因此新标志牌上去掉了时间标志”。其实并不然,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根本就没有涉及网吧经营的任何规定,北京市取消网吧限时经营的依据是来自于国务院允许的试点。否则的话,全国各地都可以放开对网吧经营时间的限制。 北京市开展网吧的专项整治,旨在整顿网吧行业的竞争秩序,打击减少网吧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为了减少网吧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就设置了“禁止未成年人上网”和“限时经营”两大措施,可是如今北京市主动放弃“限时经营”这一制度,网吧的问题是否会再次严重起来,整治难以取得效果呢? 其实网吧的“限时经营”一直就遭受诸多质疑,主要有三点理由:其一是合法经营的网吧有权自主经营,受宪法保护,国务院无权制定与宪法相悖的规定;其二“超时经营”为行政部门利用职权搞“创收”提供了渠道,因为网吧“超时经营”容易被执法部门查到,很容易罚款;其三“限时经营”让网吧经营时间受限,每天只有16个小时,在网络接入费用固定的情况下往往“入不孵出”。 这些理由确实是客观的,但是并不是北京市取消网吧“限时经营”的最主要理由。应该说“限时经营”制度架设的目的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是一样的,而且当“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制度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的时候,“限时经营”制度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已经被避免了。当时设立“限时经营”制度,主要是因为“蓝极速网吧”火灾事件的发生,让管理者认为火灾事件的原罪在于通宵营业。现在事情过去了近四年,我们回过头来反思,火灾的发生并不是因为通宵,原因是复杂的,包括向未成年人开放、消防设备不全等等。当北京市文化部门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情况下,未成年人被挡在了网吧之外,类似于“蓝极速网吧火灾”的事件也就不会再发生了,“限时经营”制度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作为行政管理者,对网吧不仅仅要管制,还要扶持。当网吧合法限时经营,入不孵出,纷纷只有关门或者转入地下,政府更难监管,社会问题也就更多,那样政府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限时经营极大降低了网吧的利润空间,关系到其存亡的时候,只要不会引起太大社会问题,政府就有必要放开网吧在经营时间上的限制。政府有责任保证合法经营的网吧有生存的空间,有义务让遵纪守法的网吧有更大的发展和成长空间。 这一点上看北京市放开网吧经营时间的做法并没有错,是值得提倡的。我们也有理由相信这种不仅仅是管制的网吧整治行动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