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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易订 服务好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14:39 eNet硅谷动力

  作者:小海

  【eNet硅谷动力专稿】“门难进 脸难看”曾经是人们形容垄断行业部门的最精辟的一句话,虽然随着时间推移遇到这种情形的时候越来越少,但服务的本质却没有根本的提高,甚至在朝着坏的方向深进,所有现在人们的新评是:门好进、话好说但事儿难办!

  举例说明就不必了,撤上谁人家都不高兴,还笼统地说一下吧。

  其实再次涌起这些感慨也不是无的放矢,而是今天我又看到了某垄断经营者高调儿登场,说修改了自己的服务合同,并且修改后的合同更加透明和人性化。看到这个消息第一个感觉是喜,喜的是终于有人带头儿把消费者期盼的事儿做一下了,但也有忧,忧的是合同好修改,出了问题能像当初定合同那般容易吗?

  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话语权早就给剥夺了,在你签订了人家给出的合同的那一霎那起;作为一个小老百姓遇到切实地问题,也只能是人家让给你的等和拖,从你上了人家那条船起。无奈吗?可这就是现实。不管是何种垄断,现在人们遇到的不是话不好说,而是事儿依然难办和更加难办!

  就拿电信服务来说,资费透明吗?服务合理吗?就算你遇到的问题是一万个有理,人家一句“技术故障说不清”或者“等等再说”就够你吃一阵子的!现如今,这些垄断部门可以给你笑脸,可以给你赔不是认错儿,但就是不给你办事儿,尤其涉及到利益问题,就算赔给你的也未必是你想要的。

  纵览这些垄断部门拿出来签订给用户的合同内容,我们很难看到“平等”两个字,因为不管是权利还是义务的规定,铁一般的事实是在完全倾向于出示合同的一方,尤其是在对用户的权义规定上,权力永可以忽略,而义务和责任却是条条款款的一项都不能少,违反了哪条儿你都可能成为“被告”。如果你要找例子,有手机固话的看看已经签订的合同,能上网的随便找一个网站的E-Mail等服务的申请注册使用协议,相信你不难发现在这些条款面前,使用注册者永远是最没理的那一方。

  客观地说:一些垄断行业部门现在日子并不好过,因为批评声和骂声一片,但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只能默认了,谁让你们骂着还只能用我的呢!不过情况也不是不可改变,毕竟竞争对手还是慢慢的来了,所以在这个时候拿出点儿高姿态来笼络人心不失为上策,也就有了咱们现在看到的这种无奈本质下对用户与消费者们的“让权”。

  把一些“

霸王条款”修改成所谓的“亲民条款”,从根本上说明了市场竞争环境下一些垄断行业部门的无奈,毕竟今时不同往日,然而要让这些修改后的东西切实付诸实施,我看还是抱以谨慎的乐观为上,毕竟合同好签,服务能跟上吗?作为一个消费者,最怕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难以
维权
,那么遇到坑蒙推诿的服务该去找谁要个结果?

  合同自己定,条文自己改,服务还是自己说了算,就算把一些改变说的再动人,有什么用?用户不是傻子,消费者也不是白痴,少作秀多做实事儿,老百姓都会替你宣传,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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