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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与唱片公司争主导权 利益纠葛互不相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 11:24 中国经营报

  作者:文照谋

  在数字音乐领域,百度等搜索引擎想担当起家电领域中国美、大中那样的渠道角色,而百代、环球等国际几大唱片公司却根本不可能同意。矛盾由此展开,并几乎使人看不到调解的希望。

  百度最近想到了一种法子,“用广告换版权”。即:百度将根据唱片公司旗下歌手和作品在百度MP3搜索上获得的点击量同唱片公司分享相关页面的广告收益。而据报道称,七大唱片公司对这个“提案”大都缺乏兴趣。百度公关人士则向记者表示,这种办法其实只是百度内部人士私下议论的办法,并没有正式施行,根本就还“没谱”。

  利益纠葛 互不相让

  大半年以来,包括百度等搜索引擎和法律界人士在内,曾提出过不少解决办法,但都没能让各方同意而成行。比如,中搜提出每下载一首歌曲,预先为唱片公司垫付1分钱;也有人呼吁,搜索引擎每下载一首歌,可将所得与唱片公司分成;还有人认为,搜索引擎应该成为唱片公司的分销商,或者为唱片公司做推广而获得免费授权下载。当然,也有人提出,百度应该首先停止所有未得到授权的MP3搜索链接,再谈其他。

  难以达成协议的困难既有技术层面的难以操作性,更在于利益的难以分配。以“用广告换版权”为例,有专家指出,它有两个很难回避的问题:一,唱片公司怎么能相信百度?即:百度如何分配不同页面的广告收益,让唱片公司都心悦诚服。二,百度又怎么能相信唱片公司?即:为了确保唱片公司作品的点击都是真实有效的,它们都必然需要设置一系列的反作弊机制,但是电脑上的事情不确定因素太多,百度无法保证点击量的真实性,这会带来恶性循环。

  在2005年之前,搜索引擎和唱片公司之间还没有什么激烈的、公开的矛盾。回溯两者交恶的来历,可以看到问题的本质。据百度的人士透露,在最早做MP3搜索的时候,他们只是把它当做好玩的产品提供出去,在商业方面不仅缺乏经验,也没有这样的考虑,当时一切都很单纯,而后来他们发现其中存在着商业利益,唱片公司等也因此纷纷加入进来,问题就复杂了。商业利益让本来好玩的事情变得复杂起来,难以解决。

  从双方的对抗态势也可以发现同样的本质问题。不管双方如何交恶,但唱片公司不可能把百度给“灭”了,百度也不可能再高昂着头、不理会唱片公司的态度。理由很简单:如果唱片公司把百度给“灭”了,它就需要自己去和中国几千家盗版音乐网站打官司,而这些盗版音乐网站不仅极难找到、极难收到赔偿,而且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百度的存在让唱片公司很容易就找到一个可以坐下来谈判的对象。百度也必然对唱片公司的态度高度重视,因为百度近30%左右的流量来自MP3搜索,这可以带来巨大的利润和商机,百度不可能放过。

  相互依存 长期博弈

  在这种情况下,百度目前采取了两手策略。首先,在官司层面,百度立场坚决,态度强硬,认为自己是将公网上的信息搜索归类,没有侵权;“即使没有百度存在,哪些盗版网站也依然存在”。其次,在商业层面,因为看到了其中存在的巨大的商业机会和利益,百度需要在产业链上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所以,百度又需要与唱片公司去合作。

  唱片公司也是采取这样的两手策略:在官司层面坚决认为百度是为虎作伥、助纣为虐,侵犯了版权;而在商业层面又需要百度的存在。

  因此,目前探讨搜索引擎本身是否盗版侵权,虽然具有法律和学理上的意义,但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已经作用不大。百度与七大唱片公司的官司结果其实也不再重要,官司不过是它们对话和谈判的一种方式,也是相互制衡的一种手段而已。如果唱片公司不诉讼,不首先把百度的MP3搜索定位为盗版侵权,它去找百度谈判百度就不会理会它,它就没有资格和百度平等对话,所以,起诉是一种战略。百度将此事高调提出,也是同样的战略。这似乎更像是双方共同导演的一场戏,在幕布之下他们则在激烈地博弈。

  博弈需要手段和筹码。很显然,唱片公司的筹码就是拥有版权以及法律条文对它的支持。而百度的手段和筹码则是它的技术,它想要依靠技术在数字音乐产业链中起到中心的力量。百度的人士称,即使是“广告换版权”存在,那也应该说是用技术换版权;版权的原始目的是为了鼓励创新,以前是用法律来保护它,现在则可以通过技术来保护版权、促进创新。而且,百度依靠其技术所带来的优势已经和19家中小唱片公司结合“泛音乐联盟”,这些唱片公司希望通过百度来提供其知名度,扩大发行量,因此让百度MP3搜索免费下载其音乐。

  由此可见,局势正像是一个天平,如果几大唱片的筹码大,天平就偏向它们一边,它们就成为数字音乐产业链最具有控制力的环节;如果百度的筹码增大,它就成为像国美那样对整个产业链具有掌控作用的大型渠道商。

  为了增加筹码,双方都在积极行动。唱片公司不断加大法律和舆论压力,雅虎中国最近也被它们指责为侵权。而百度则在积极推广它现在与太合麦田等中小唱片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即通过向百度开放版权,获得推广,再通过手机铃声下载等途径让唱片公司赚钱。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种合作模式不断扩大,百度就必然会成为产业链上的类似国美之类的渠道商。百度称,这种合作模式向所有的唱片公司开放,但掌握了全球绝大多数音乐版权的全球五大唱片公司不可能都和百度采取这种合作模式,它们不可能轻易放弃自己对行业的控制力。

  因此,这应该会是一场“持久战”,就看谁有足够的力量来打破天平的僵持。在数字音乐产业链兴起之际,百度等搜索引擎能否做到“渠道为王”,关键就在于这次它与几大唱片公司的博弈中能否将天平偏向自己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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