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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监管体制不改革难杜绝电信部门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08:40 eNet硅谷动力

  【eNet硅谷动力消息】日前,上海证券报发表吕翔的文章指出,相关法律“徒有虚名”,而电信等相关利益群体,多方掣肘,导致电信法至今难产,目前的电信监管体制,致使电信部门的乱收费在持续增长,已成为电信70亿乱收费的帮凶 。

  作者引述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的话称,“电信收费中的欺诈现象花样百出,不断翻新,让用户防不胜防,既损害广大用户的利益,也扰乱了电信市场,成为社会公害。据调查
统计,全国60%以上的移动电话用户和小灵通用户遭受过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平均每年每门30元,照此比例估算,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返还的数额微乎其微。”

  吕翔认为,电信部门的乱收费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是相关法律“徒有虚名”,使得电信部门乱收费底气十足,无所畏惧。严厉的法律是约束个人或企业行为的最有力的武器。部门立法导致的必然结果是,使法律丧失了本应具有的威力。 处罚之轻简直到了令电信企业偷着乐的地步。们寄希望于电信法的出台,弥补这些不足,然而,电信等相关利益群体,多方掣肘,导致这部法律至今难产。

  二是目前的电信监管体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国家既是监管规则的制订者,又充当裁判和运动员。电信监管者与电信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系千丝万缕,电信监管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消费者权益无从保障。甚至某些电信监管的人员只是把禁止电信企业之间的不正当价格竞争,当成监管的主要内容,导致电信监管与公众的期许相差千里。而鉴于电信监管涉及利益和权力的分配,在我国实行独立监管依然遥遥无期。

  吕翔指出,从几年前的20亿元,到现在的70亿元,电信部门的乱收费在持续增长。倘若电信法不出台,电信监管体制不改革,公众除了发泄愤怒也只能徒唤奈何。

  作者: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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