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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摘客扫描笔引发窃书争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8:21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周婷 “我们允许购书者用纸笔抄写,但不允许用e摘客扫描书。”北京市金台路图书市场负责人杨先生表示。由于日前消费者用一种便携的高科技扫描产品e摘客“摘”走整本书内容的方式悄然流行,一些书店醒目贴出“刷书等于偷书,禁止带e摘客进入”的告示。 e摘客是一种类似大圆珠笔的扫描产品,使用时只需将e摘客资料笔笔头扫过文字,就可以保存为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并可以传回电脑等设备中。该产品储存量很大,能在短时间内“扫”走整本书。这种做法引起了各界争议:书店认为这种做法损害书店经营业绩;有消费者则认为是“高昂书价逼出来的办法”;律师则表示,消费者此举可能会导致侵权。 书店:不做“免费 图书馆”北京市金台路图书市场是北京最大的图书集散地,其市场内已经有四五家书店贴出类似告示;在第三极和海淀图书城,也有工作人员表示,允许消费者抄写部分内容资料,但肯定会制止“刷走”整本书的行为。 “但如果消费者动不动就用e摘客刷走一本书大部分内容,跟‘扫荡’一样,都这样,谁还会买?书店不是慈善机构!”杨先生认为。 金台路图书市场另一位书商孙先生对此现象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书店是卖书的,必须追求利润;而e摘客资料笔的储存量高达450万字,《牛津字典》和《辞海》这样的“大砖头”都能刷走,特别是一些《考研提要》、《考试大纲》之类的东西,精华的东西就那么一点,消费者三两下刷走了,书商的生意就没法做了。 消费者:另类抄书为何不认? 与书店对这种新“抄书”现象的激动相比,大部分消费者对刷书的行为表示理解。有消费者认为,现在不少书店都允许消费者边喝茶边看书,还可以抄资料,“刷书”应该也算是另外一种抄写方式,用“偷书”来形容,有些偏激。 消费者刘先生表示:“现在书贵得离谱,动不动几十块,而有用的也就需要那么几页,所以用这个还真挺方便。商家只会埋怨消费者的做法不道德,可是如果书商能降价出售,或分装活页式出版,那我也情愿大大方方掏钱买书。” 产品新技术引发争议,让生产e摘客的汉王科技始料未及。该公司产品部赵萌表示,消费者在购买时,没有人说要去书店刷书,e摘客主要目的是解决人们收集零散信息资料的难题,消费者是误用了该产品功能。他表示,希望消费者能多考虑书店利益和尊重作者的 知识产权。律师:公开传播就算侵权 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周丹丹表示,运用这种高科技抄书会带来一些不良后果,甚至造成侵权。 “如果刷完书放在电脑里自己阅读,不进行广泛传播,就不会构成侵权;但如果‘刷’回去的书在网上进行传播的话,甚至经过处理重排后印刷成书,就构成盗版和侵权,不排除有人通过此方法达到商业竞争的目的。” 此外,不管是否对这种“书”收费,只要在公众范围内进行传播,比如在自己的个人博客上免费提供,也构成侵权。 周丹丹表示,在上述情况下,行为人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书版权所有者以及出版社可以据此对其提出上诉;书店等经销单位虽然不能对此提出诉讼,但有权在店内的管理中提出“禁止抄书、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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