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律师称可起诉MP3抽查不合格厂商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04:22  新京报

  魅族、长虹佳华辩称标识有误非质量问题;专家称可起诉厂商欺诈

  本报讯 (记者 焦集瑩) 信产部6月4日公布了对国内电子行业产品的抽查结果之后,昨日魅族、长虹佳华等被曝光企业喊冤,并发表了各自的“申诉”。

  两企业称不存在质量问题

  在此次信产部抽查的32家MP3企业中,仅有11家公司的产品合格,而在不合格产品中,不乏清华紫光、清华同方、魅族、长虹佳华等大品牌的产品,不合格率达到66%.针对这项抽查结果,昨日魅族公司发表了公开声明,称“魅族公司产品E3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国家测试标准,仅备注一栏指出,说明书上标注的输出功率和实测数据不符,目前随即按实测数据修改了说明书。”该公司同时表示,早期销售的几款产品也通过了质检局的检测和3C认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

  长虹佳华方面也给本报发来声明称,“在本次抽检涉及的产品中,型号为MV200+—512MS的MP3

播放器,部分批次产品出现标识不符,并非该型号所有产品。”

  该公司还表示已在第一时间开通了专线电话接受消费者咨询,目前正组织人员彻查该批次产品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将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整改,并将主动提请产品复检,复检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

  信产部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知名律师于国富表示,“从《产品质量法》来讲,产品标识和产品本身不符,也是属于质量问题的一种。厂商这么说可能是想打消消费者对产品性能方面的顾虑,但不能说明其产品没有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此投诉到相关部门,甚至可以以欺诈罪名对厂商起诉。”

  此前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MP3行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甚至低于信产部抽查的数字,行业内的各种潜规则也是众所周知。”而事实上,MP3行业的标准出台过晚也被认为是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之一。

  据悉,信产部在调查结果公布之后表示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会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本次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开始的还有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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