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家李敬泽:富士康告记者行为恶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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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11:58 新浪科技 | ||||||||||
新浪科技讯 8月30日消息,今天上午,《人民文学》副主编、著名文学评论家李敬泽对新浪科技表示,在富士康事件中把记者列为被告,行为太恶劣。 日前,因不满媒体报道劳工“超时工作”问题,富士康科技集团旗下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和编委提出高达3000万元的索赔,并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人的个人财产。此事件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
李敬泽已经听过此事,他当即表明自己的立场“我支持记者。”他紧接着补充,这件事情报道是否失实,需要司法程序认定,不便现在断言。但富士康这样的大企业采取这种诉讼方式,与其说在追踪真相,不如说是杀鸡给猴看威胁记者。 李敬泽说“不管事实真相怎样,从诉讼的立意角度说把记者列为被告都不应该。” 他担心“查封财产方式对个人来说具有巨大的震慑力,如果成为司法程序的先例,后果会很可怕。以后记者在事实报道前,都会顾虑重重,尤其是面对比较财力强大的对象,后果很恶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