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消费市场3.15报告:2005年网民三大困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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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16:47 中国消费者报 | ||
中国消费者报 张磊 流氓软件毒瘤难切 流氓软件是继垃圾邮件之后迅速蔓延的又一大互联网公害。2005年,流氓软件在众多网民的一片斥责声中曝出猛料:一些正规公司涉嫌制造流氓软件而被北京某协会曝光,被 ●流氓软件困扰网民 流氓软件是困扰网民的一大毒瘤。据了解,流氓软件介于计算机病毒与正规软件之间,同时具备正常功能和恶意行为(比如弹出广告、无法卸载等等),给用户带来实质危害。 尽管对流氓软件的特征定义还存在争议,但是根据不同的特征和危害,大致可以将流氓软件分为广告软件、间谍软件、浏览器劫持、行为记录软件、恶意共享软件等等类型。广告软件是指未经用户允许,下载并安装在用户电脑上;或与其他软件捆绑,通过弹出式广告等形式牟取商业利益的程序。间谍软件是一种能够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其电脑上安装后门、收集用户信息的软件。浏览器劫持是一种恶意程序,通过浏览器插件等形式对用户的浏览器进行篡改,使用户的浏览器配置不正常,被强行引导到商业网站。行为记录软件是指未经用户许可,窃取并分析用户隐私数据,记录用户电脑使用习惯、网络浏览习惯等个人行为的软件。恶意共享软件是指某些共享软件为了获取利益,采用诱骗手段、试用陷阱等方式强迫用户注册,或在软件体内捆绑各类恶意插件,未经允许即将其安装到用户机器里。 业内人士介绍,从技术上讲,这几类流氓软件都处在合法商业软件和电脑病毒之间的灰色地带。它们既不属于正规商业软件,也不属于真正的病毒;既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同时也捆绑了一些恶意的程序。当用户将这些软件下载安装以后,其中的恶意程序也就随之进入电脑,在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始运行。在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2005年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流氓软件遭到专家们的一致声讨。他们指出,这些不良程序严重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知情权和隐私权。 一项网上调查显示,超过25万人遭遇过流氓软件,网民对其中的强制弹出广告、逃避用户卸载、浏览器劫持等流氓行为尤为反感。 ●正规公司涉嫌炮制 2005年7月,“十大流氓软件”排行榜在北京某协会网站亮相向社会公示,从名单上看,其中不乏国内著名的互联网公司。一石激起千层浪,排行榜马上遭到厂商们的强烈质疑。一些业内人士指出,国家尚未出台流氓软件的界定标准,以“流氓软件”对部分因特网应用软件加以定义有失偏颇。北京某协会网站点名公布的10款流氓软件名单随后又被悄然撤下。 尽管如此,部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正规商业公司正日趋成为黑客和流氓软件的主要推动力,并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黑客经济”产业链。有的是自己盗窃有价虚拟财产牟利,有的是为幕后买家服务赚钱,而这些买家往往是正规的商业公司和一些互联网企业。 一些业内人士对现行的流氓软件做出这样的评价:很大一部分所谓的流氓软件都是一些大公司大企业的“官方作品”,之所以强行“推荐”给你无非是为了某种信息或者利益上的关系,毕竟这些东西在现如今的时代是一笔自己可用、也可以用来交易的“信息商品”,例如收集的个人电子邮箱和QQ号码等,这些都可以用来为自己赚取利润。只是对于被搜集对象来说,从隐私到精神物质的损失都是难以估量的,这就是网络时代里个人信息的安全危机。以某些网络企业为主的商业公司已经成为上述网络威胁的驱动力,而病毒制造者、黑客和部分共享软件作者则成为帮凶,并且两者之间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专家分析称,流氓软件厂商与正规公司的合谋,加大了主管部门、行业厂商打击流氓软件的难度。在流氓软件的制作和传播过程中,广告主(投放广告的企业)、广告代理商、共享软件作者、个人网站站长都可以从中获利,而这是以严重侵犯用户利益为代价的。 ●尽快完善法律标准 从相关行业协会对流氓软件定义的范围来看,除了间谍软件外,还包括了广告软件、浏览器劫持、行为记录软件、恶意共享软件等。他们共同的特征主要包括强行侵入用户电脑,无法卸载;强行弹出广告,借以获取商业利益;有侵害用户的虚拟财产安全潜在因素;偷偷收集用户在网上消费时的行为习惯、账号密码。 但是,我国关于计算机安全管理方面的三大法规《刑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都没有对“流氓软件”进行界定。立法的滞后必然导致流氓软件不能受到应有的处罚。法学专家指出,对于流氓软件的认定标准,以及该规范的适用或约束范围,相关制定主体要谨慎。只有在未来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后,流氓软件的泛滥才能得到根本遏制。 为了避免流氓软件的骚扰,有关专家提醒网民:不要登录不良网站;不要随便下载不熟悉的软件,尤其是对用户数据可能产生损害的,如分区软件、硬盘整理软件、个人信息管理软件等;安装软件时应仔细阅读软件附带的用户协议及使用说明;对共享软件应谨慎使用,避免软件过期后出现某些因为功能限制而丢失私人资料的情况。 垃圾邮件泛滥成公害 同时拥有两三个邮箱的网民日益增多,目的之一就是防备垃圾邮件的侵扰。目前,垃圾邮件已经成为网民日常生活遇到的最大困扰之一。 据统计,在最经常使用的互联网服务中,有87.65%的用户选择了电子邮件服务,居互联网服务的首位。随着电子邮件服务规模在全球不断的扩大,垃圾邮件也如影随形般在互联网上蔓延开来。 所谓垃圾邮件通常指的是那些不明来历的邮件,有的带有虚假广告,有的则夹带病毒、木马程序等等。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规范》和网民中的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定,垃圾邮件具有以下特征:收件人无法拒收;收件人事先没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收的广告、电子刊物、各种形式的宣传品等宣传性质的电子邮件;含有病毒、恶意代码、色情、反动等不良信息或有害信息的邮件;隐藏发件人身份、地址、标题等信息的电子邮件;含有虚假的信息源、发件人、路由等信息的电子邮件。 据调查,中国网民每年收到电子邮件500亿封,其中60%以上为垃圾邮件。就当前垃圾邮件的内容性质来看,根据调查统计指出,情色类、网络购物类、投资理财类、瘦身美容类等内容居多。垃圾邮件不仅占用网络传输带宽,也对社会治安、网络安全构成直接威胁。以前垃圾邮件都是个人通过一些邮件群发软件在搞鬼,他们往往是为了发送垃圾广告来达到宣传产品的目的。目前,垃圾邮件发送已经成为“企业行为”,不少发送者都组建了专业公司。垃圾邮件发送正逐步发展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产业”,他们专门为一些委托者发送垃圾邮件。垃圾邮件占用网络带宽,降低整个网络的运行效率;侵犯收件人的隐私权,侵占收件人信箱空间,耗费收件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易被黑客利用,成为攻击工具,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日益严重。来自国家计算机监管部门的信息表明,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中,垃圾邮件已经成为重点内容之一。 垃圾邮件愈演愈烈,而多数收到垃圾邮件的网民却忍气吞声。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中心最新发布的《2005年第三次中国反垃圾邮件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收到垃圾邮件后,有85.65%的用户选择不去投诉。为了清除垃圾邮件,今年3月30日起我国将实施《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对垃圾邮件进行治理。从此改变我国整治垃圾邮件无法可依的局面。据悉。《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不但要惩治垃圾邮件的发送和制造者,而且办法还规定要惩治转发匿名邮件的用户,对发送垃圾邮件的个人和企业,最高罚款可达3万元。。 网络电话处境尴尬。 尽管2005年国家只允许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分别在广东深圳、江西上饶和吉林长春、山东泰安进行试点,开展电脑对电话PC to Phone 方式网络电话的商用试验,但是,各地的网络电话却纷纷涌现。这些网络电话话吧以超低的话费吸引了众多的顾客。 低廉的资费是网络电话的“杀手锏”。在北京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区等城乡结合部地带,“长途2角”、“话吧”等招牌越挂越多。这些网络电话话吧经营面积有限,多是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小屋、一台电脑、七八部电话。虽然网络电话话吧设备简陋,但多数生意兴隆。 为了吸引客源,话吧展开了激烈的价格战。记者调查中发现,一家话吧为了促销,竟然打出了1角/每分钟的招牌,吸引了不少回头客光顾。 目前,网络电话被认为是互联网的“新金矿”,投资少,见效快。一些中小投资者冒着风险私下购买设备搭建网络话吧。这些话吧经营者只要申请一个ADSL(约200多元)、购买一台可计时计费的电脑、一个网关、几部电话,再租赁一间普通店面,话吧就可以开张了。据了解,按照8部电话设计,所有设备加起来只有1万元左右。每月向该公司缴纳市话包月300元/月、长途包月500元/月,剩余的话费就是话吧的利润。一个话吧利润每月在二三千元,经营三四个月就可收回投资。 在北京经营网络电话话吧的商户,多数把话吧开设在一些外地人比较集中的地段,尤其是一些车站等外来人口流动大的地方。有的话吧还选择学生聚集地,比如一些大学附近,或者小区人口密集的地点。据了解,北京市不仅一些个人商户购置设备开设话吧,中关村的一些中小企业也大量使用网络电话节省开支。 值得注意的是,无序竞争导致市场混乱,网络电话话吧的经营者虚算通话时间,暗中坑骗消费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一些业内人士对此也表示出极大的忧虑。 目前,话吧的兴旺发展已经呈现出不可阻挡之势,但是多数话吧还是“灰色”的身份。由于网络电话对传统的电话语音业务造成很大的冲击,讨伐之声不断。一些网络话吧经营者坦言,网络电话这种技术迟早要推广,最终受益的是广大普通百姓。面对网络电话这一新兴技术,有关部门不宜采取“堵”的办法。当然,只有尽快制定政策,兼顾到国家、企业以及普通消费者三方的利益,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