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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伟:朗科为什么又要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6:25 电脑商报

  CPW 黄光伟

  【电脑商报在线专稿】朗科打官司已经不再是新闻。2005年,华旗、索尼外加代工厂,朗科一个也没落下。可是直到现在,广州市高院也没给出最终的说法。就在大家即将忘却这场官司之前,朗科却将官司打到美国去了。这次的对手是美国三大闪存类产品制造商之一的PNY。

  朗科打官司的新赛季已经拉开序幕。

  对于本赛季的艰苦性以及重要性,朗科总裁邓国顺是这样描述的:“我们不一定要以卖产品的形式进入美国市场。都说一流的企业卖标准,我们希望知识产权能够作为一个盈利的产品,使得朗科能够从中获益。”

  这段话中有几处值得关注。

  首先,朗科作为一家以研发和制造起家的企业,正逐渐降低产品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从目前闪存类产品的发展形势来看,存储卡市场的增长已经远远大于移动存储市场和MP3市场,并且除特殊要求以外,MP3替代移动存储已经很容易实现,所以单纯的研发和生产移动存储产品显然并不明智。这也就不难理解朗科加大力度研发和生产MP3、MP4产品的目的了。

  第二,朗科准备大举进军海外市场,而本次起诉PNY侵权应可以看作其进入海外市场的“试金石”。朗科偏偏选择起诉PNY这家全美闪存类产品市场排名第三的企业,自然别有深意:被起诉公司的规模太大了,可能在胜算上会有问题,而太小了又构不成影响力,所以相中PNY可算是“量体裁衣”。

  第三,朗科开始学习“师夷长技以制夷”。长久以来,我国高新科技企业常常饱受“

知识产权大棒”的重击——CDMA标准之争、DVD产品的生产资格问题,至今仍困扰着国内的众多企业。从这点来看,无论最终朗科在海外的第一起专利权诉讼案是否取得胜利,其意义不言而喻。

  第四,朗科已将知识产权提升到高增长型获利产品的高度。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产品来进行经营,这在国内尚不多见。基于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朗科每一次的起诉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销售过程,只不过买卖双方的心理和交易过程不同而已。而对于那些已经缴纳了专利使用权的企业来说,完全可以看作是上缴了“保护费”,不然“小心我告你!”虽然大多数IT圈里的人还不太习惯国内企业如此“个性张扬”,但相对于一些石化、交通运输企业来说,至少朗科还是自学成材。当然,说了这么多,官司能够打赢才是最重要的。

  随着朗科打官司次数逐渐增加和范围不断扩大,已经出现了各种猜想。比如,朗科能否打赢官司获得相应赔偿,并造成被告方最终停产相关产品?再比如,朗科会不会打“地球官司”,利用中国和美国可能出现的最终获胜裁决将全球相关企业统统告上法庭,从而由此成为全球IT领域最富有的公司?总之,猜想很多,而在众多猜想中被提及最多的,就是朗科会不会最终一统江湖,成为快闪记忆体存储领域的寡头?其实这个问题在邓国顺的多次讲话中已经给出了一半的答案,“依据专利号为US6829672的专利,朗科在闪存盘、闪存MP3以及闪存基础数码产品中都拥有专利权。”从这点可以看出,至少朗科已经拥有了成为寡头的基础,那么朗科真的将垄断这一市场吗?只有最终判决结果才能给出完整的答案。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地球上还没出现过纯粹的垄断资源,而IT行业所有试图垄断某一领域的企业都已经依据反垄断法被起诉过,并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希望朗科在学习“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时候还能够记得“过犹不及”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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