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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盗版怎能靠政治忽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0:53 eNet硅谷动力

  【eNet硅谷动力专稿】经济人的预设无形引导着趋利避害的消费者行为走势,盗版就是绝好的例证,无论是传统对软件、光盘、影视碟片的盗版还是通过网络进行的P2P式盗版,都让版权人及相关权益人遭受了重大损失。但正如“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对于盗版同样应该“法律的归法律、商业的归商业”,不应随意的泛政治化,实践证明政治化反盗版虽扯虎皮做大旗,但却往往收效甚微,而且会引发民族性抵制与反感。

  日前,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Carlos Gutierrez)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美国政府对中国打击盗版的进展不满意,尤其对中国政府机关使用大量盗版软件的行为绝对不能接受,其指出中国必须停止购买盗版软件,除非中国政府在打击盗版问题上有所改进,否则美国将在寻求其他国家支持的同时,向WTO提出诉讼。一时又将中美知识产权摩擦绷紧了弦,有趣的是,相同的言论,相同的泛政治化意识已非一次两次,早在2004年8月出访中国的美国商务部助理部长威廉姆·拉什就以同样的口吻斥责中国政府:“很明显,中国的盗版活动有地方官员参加,是有组织犯罪。中国的盗版活动给美国造成24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并警告说美国国会在准备对中国实施制裁。虽然美国国会没有决定采取什么措施,但正在准备行动,其中包括阻止某些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或者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

  狭义的从法律角度,从保护版权人利益的角度来看盗版,似乎严格打击成了唯一出路和杀手锏,可综观国内法制构建与执法,从刑法、行政法、民事法律,到日常执法都对各种盗版给予了严厉规治,为何仍无法扭转盗版泛滥的局势,仍无法满足海外国际贸易大国的利益诉求呢?仅以去年9月开展的八部委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动为例,虽然查办了网络侵权案件172件,关闭“三无”网站76家,对29家侵权网站予以78.9万元罚款处罚,但国内的网络盗版态势被遏止住了吗?各类P2P盗版还不“外甥打灯笼——照旧(舅)”?笔者认为盗版当然要打,但却要在打的同时仔细的思考其为什么会泛滥?其长久不衰的根源到底在那里?其存在即合理的“合理性”在哪里?

  首先,盗版的存在凸显了现存的正版商业定价机制存在弊端,存在巨额的暴利掠夺倾向。无论是软件厂商还是正版光盘、影视光碟制造者都几乎处于行业的垄断地位,请注意具有垄断地位与滥用垄断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伴随竞争的减少,其掌控的商业定价话语权也就越多、越强,就有可能不顾消费者的声音和购买力限制,进行合法暴利掠夺。一套2003年版本的微软

操作系统曾经售价1.1万,一套办公软件售价3500元,而盗版却只需要几十元就可以搞定;一套正版的江民杀毒软件卖198元,促销价也要98元,而盗版的杀毒软件则一律为3-4元;红色正版风暴前,金山的词霸曾卖到一套168元,之后却降到28元,而这一高一低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来说,却意义深远:售价168元时一年也就卖两万套,而降到28元时,三个月就卖了110万套,而且消费者还都是排队几小时等待。这些生动的事例都说明如果不从定价机制上进行合理化,仅仅严厉打击盗版是无济于事的,等于是在“杀贫济富”,最终只能造成“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

  其次,盗版者的“民间智慧”常常让执法者琢磨不透,了解、掌握、寻求对策反击都需要一个过程。国内的盗版买卖者通常都采取的游击战术,并很好的结合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创立的“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十六字诀;而现在也出现了许多利用怀孕妇女来钻法律漏洞卖盗版光碟,或采取人货分离,卖者不吆喝,吆喝者不卖的方式混淆监管者的视听;再加上网络MP3下载,BT、电驴等P2P软件的流行,法律的滞后对P2P软件的制作者、网络盗版站点、下载终端网民的责任都缺乏规定,而这一切都造成了盗版在虚拟的世界中泛滥。这都说明,盗版,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事物,并随技术的进步而呈多元传播渠道扩散,反盗版也必定是一个持续性的任务,而非靠一两个制裁或诉讼就可以一劳永逸的;

  最后,

知识产权具有明显的国籍属性,打击盗版并不仅仅是出于国际礼让,最终目的是促进民族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微软等国际软件巨头曾不止一次的利用放任盗版来占据国内软件市场,随后又高举知识产权大棒,凭借强势的政府攻关,以打击盗版为名打压民族产业,攫取巨额“秋后利益”。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微软等国际巨头垄断国内软件市场的背后,实质上就预示着金山WPS、四通利方RichWin等民族软件的没落。无论是古铁雷斯还是威廉姆·拉什,不过是美国商业利益的政治代表而已。

  无独有偶,笔者今日在《每日经济新闻》上也看到了一则消息:据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理事长朱永德披露,最近调查发现美国一些网站正在“免费播放”约150部国产电影,虽还不清楚这些影片是如何进行版权交易的,但调查可以肯定,这些美方网站事先没有取得影片版权人的授权或播放权转让,都是在从事网络盗版。该新闻除了说明盗版并不是任何国家的专利,而是具有相互性外,更重要的是它提醒我们:不要动不动就拿政治说事,不要盲目的将商业事件上升到国与国的政治对话层面,将打击盗版政治化是毫无裨益,难不成非等到中国政府也针对此事要求美国方面加强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否则也要进行国内制裁或提请WTO诉讼,美国才肯甘心?这种看似强大实则虚弱的政治化反盗版到底还要忽悠多久?

  作者:赵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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