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乐步群
近几天,新浪和搜狐由官司引起网上论战吸引了无数网民的眼球,也在无形中为网络知识产权的维护问题做了一次免费的公益广告。
其实,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问题争论已久,从互联网这几年的发展经历看,最有影响 的应该是一年前国外那件唱片公司与MP3网站的诉讼案,而我们见得最多的,则是各作家、作者与网站打得数不清的小官司。然而,上述官司显然没有今次的新浪诉搜狐事件更引人注目。
原因很简单,一是新浪、搜狐本身就是国内最大的两家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拥有千万级的读者群;再就是新浪搜狐这次亲自现身说法,本身就是官司的主角,这自然使人看得精彩。
目前,在网上及平面媒体上,关于搜狐与新浪的是是非非报道已经非常之多,主要有两点,一是新浪方面的说法,它确实被搜狐的抄袭行径逼急了,忍无可忍才诉之公堂;而搜狐方面的说法则是,新浪此举纯属炒作,目的是为了转移新浪内部矛盾给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搜狐并进一步指出:新浪也有抄袭行径。搜狐而且出示了证据。
仔细观察双方言行,其实最能暴露实质的是一个“也”字,看双方的专题题目,搜狐是:“搜狐新浪互诉内容侵权”,新浪是:“呼吁行业自律规范竞争 新浪起诉搜狐”,内容都是进攻对方,很少涉及自我辩护,这就暗示出:至少双方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得都不是多么完美。
客观的讲,新浪的起诉行为其实是有一种自我牺牲的意味在里面的。看网上评论,不少“和稀泥”的网友说:“算了,算了,大哥不说二哥黑”;“不要内讧”等足以说明这些朋友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薄。不管新浪是出于什么目的去这么做,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他做这件事本身从客观角度讲是有利于中国互联网事业的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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