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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福军:网络成了子宫出租帮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10:34 ChinaByte

  作者: 赵福军

  移花接木在武林江湖中是一招狠毒的招数,在园林学上却是一种嫁接培育新品种的良方,但要是用在生理学上,那可是有着渊源流长的历史,古人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的教导和宗族使命压力下,不得不常常违背良心,牺牲所谓的爱情,甚至自我的尊严。

  时代发展赋予了移花接木新的称谓,只不过更加直接和露骨:子宫出租。据说在美国这种行业很早就流行起来,由于传统道德和法律的禁止,国内的子宫出租业只是存在于黑暗的地下。然而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子宫出租业仿佛找到了“翻身”机会,并逐渐开始光明正大的“转型”。

  早在去年,某代孕网的出现曾经引发了媒体和舆论的一场大讨论,随后似乎人们在平淡的生活中将其遗忘了,然而日前,华商网-新文化报报道的《网络代孕 竟可和代孕者发生性关系》一文又引起了网民的关注。通过报道和思考,笔者认为至少可以做出如下推论:

  一、通过网络进行子宫出租业务的展开,成为极低,注册个域名、买点空间、托管个主机就可以开业了,而且效果是营销业务覆盖范围跨越省界,甚至跨国流动;

  二、网络子宫出租业务是一个新的暴利行业,求子者通常得到一个孩子需要花费8万至14万元的现金;

  三、网络子宫出租业务是被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所禁止的,然而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和跨国性却将这种违法风险降到了最低点;

  四、名义上采取人工授精或‘试管’,实质上却常常是通过男女性的接触来达到自然怀孕,存在违法卖淫嫖娼的嫌疑;

  五、在如今的法律体制内,人的身体是不能被出卖或出租的,否则就违背了公序良俗,而子宫作为女性身体的一部分,当然也在禁止之列;

  六、通过子宫出租方式获得的孩子会产生血缘和亲属上的混乱,血亲、姻亲、拟制血亲相互缠绕,必然会为今后的纷争埋下意想不到的伏笔,也不利于对孩子的监护、抚养和保护;

  七、子宫出租站通常都是三无网站,既无备案、也无红盾标志,他们仅仅将网络看作是一种业务展开的手段,拿到介绍费、信息费后常常关了网站走人,继续另辟山头重操旧业;

  八、求子者、子宫出租者、子宫出租站之间的三方合同因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是无效的合同,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也就是说在纠纷出现的时候,三者中的任何人都不能据此合同主张、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络子宫出租无非是一个套,只不过这个套中的三方似乎都显得十分乐意,数钱的数钱、舒服的舒服、抱孩子的抱孩子,然而他们都在制造着混乱,人性本身的混乱。

  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却天天发生着并不虚拟的事情,立法和执法机关已经关注到虚拟世界管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名制、备案制也都呼之欲出。技术的中立性,也要求监管者必须主动出击,去还互联网一片净土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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