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EG-2:是目前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数字音视频产业广泛采用的信源编码标准。但如果选择这个答案就必须接受每台设备交2.5美元专利费这样的现实。据估计,2004年至2012年,中国国内将会销售4亿台数字电视机(含机顶盒)和激光视盘机,因此我国相关企业将需要交高达10亿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MPEG-4、H.264/MPEG-4:与过去相比,MPEG-LA虽然降低了解码器的专利费,但开始增收编码器的专利费。如果视频节目运营商提供采用MPEG-4(已经收费)或者H.264/MPEG-4
AVC(2006年1月1日开始收费)标准的视频节目,则还需要支付加盟费(Participation
fee),即MPEG-LA将根据节目、订户和本地发射台数等参数来向运营商收费,每个运营商每年350万美元封顶。除此之外,终端用户也需要向MPEG-LA交纳每个节目0.04美元的费用,这笔费用将由运营商代收,打入收费成本。
AVS的游戏规则:要想成为这个标准众多专利权人中的一员,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放弃对自身专利利益的话语权,服从AVS专利管理委员会的管理。
专利管理委员会将由19人组成,其中政府代表5名,代表公众利益;企业代表6名,代表标准实施者利益;专利权人6名,代表技术发明者利益;AVS工作组组长负责贯彻AVS
知识产权管理政策;还有专利池管理实体主任,即执行者。
这样的专利池管理委员会汇集了各方的利益,使各方的利益能够得到均衡妥善的处理。据悉,中国政府为了大力推广AVS,打算只象征性地收取每台1元人民币的专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