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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创始人被哈佛同窗指控窃用商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 14:55 新浪科技
![]() 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博格(左一)和同事们在一起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4月16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博格(Mark Zuckerberg)和一名哈佛大学同窗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恶化,他们将就Facebook商标的归属展开争夺。 亚伦·格林斯潘(Aaron Greenspan)本周二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提交申请,要求取消Facebook对其名称的所有权。他表示,扎克博格无权拥有“Facebook”商标,因为这一单词早已在哈佛大学用了几十年。此外,早在扎克博格2004年推出Facebook网站之前,他就在自己的网络服务houseSYSTEM中使用了“Face Book”一词。 扎克博格和格林斯潘是大学同窗,他们都在加州帕罗奥多创建了自己的公司。但是,前者创建的Facebook已经拥有7000万名用户,成为美国第二大社交网站;后者创建的软件公司Think Computer仍然默默无闻。 凭借Facebook的成功,扎克博格的身价已经达到数十亿美元。但是,究竟是谁最先提出了Facebook的创意却引发了争论、甚至法律纠纷。早在2006年,三名哈佛大学同窗、ConnectU创始人就将扎克博格告上法庭,指控后者窃取了他们的创意。对于这一指控,扎克博格已经予以否认。有消息称,扎克博格即将同本案的原告方达成和解。 格林斯潘表示,早在扎克博格创建Facebook网站之前,“Facebook”一词早已在哈佛大学广泛使用,其含义类似于校友录。此外,早在2003年,他就创建了一个简单的网站,并将其命名为“houseSYSTEM”。houseSYSTEM的上线时间比Facebook早6个月,比ConnectU早8个月。 2003年9月19日,格林斯潘在一封群发给哈佛大学学生的电子邮件中介绍了houseSYSTEM的最新功能,并将其称为“the Face Book”,也就是一个用于寻找其它学生的网络系统。四个月之后,扎克博格创建了自己的网站,最初名称为“thefacebook.com”。格林斯潘保留了这封邮件,以及多封与扎克博格私下交流的电子邮件。 格林斯潘承认,如果Facebook支付一定的赔偿,他可能会撤回申请。但他同时称,自己的真正目的是获得“Facebook”的合法使用权,以将其用在一本即将出版的、335页的论文集的名称里。由于Facebook此前反对他这样做,他只好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孟帆)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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