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体育娱乐视频财经科技汽车房产游戏女性读书校园天气短信邮箱爱问导航
通行证登录
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通讯与电讯 > 南京熊猫深陷易美泥潭专题 > 正文

信息时报:熊猫移动前掌门马志平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16:40 信息时报

  熊猫移动前掌门马志平被捕

  马志平担任熊猫移动董事长以来,曾因导演南京熊猫登顶央视广告标王在手机界名声大噪。熊猫移动曾是南京熊猫控股子公司,由南京熊猫电子和马志平共同组建,其中南京熊猫电子占51%的股份,马志平占49%的股份。之后马志平更借助收购中科健、西藏金珠蜚声资本市场。熊猫移动主要从事熊猫品牌手机的生产,而熊猫手机的销售主要通过马志平私人
控股的江苏天创进行。马志平持有江苏天创90%股份。

  时报讯 (记者 陈堂安) 昨日,记者获悉,熊猫移动前总经理马志平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经南京市检察院批准,已于7月28日由南京市公安局执行逮捕。据悉,此前马志平被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监视居住。

  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捕

  在记者获悉马志平被捕一事之后,记者赶到熊猫移动在广东的分公司,发现已人去楼空,透过紧闭的广东分公司玻璃门望进去,现场一片狼藉。其唯一的维修服务点也关闭。

  记者联系到南京检察院,试图对其虚报注册资本的详情和数额进行确认,但是对方没有回答。随后记者连续四次拨打熊猫移动董事长周振宇的电话,但是前两次周振宇没有接,第三、第四次则直接挂了电话。

  南京公安部门表示,已掌握相当证据证明马志平虚报南京纵横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据悉,马志平是在半年前被南京市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的,最初的调查起因于贴牌熊猫手机的上海易美通信实业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

  有报道称,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早已对马志平一案成立了专案组,但由于案件复杂,一些涉嫌经济犯罪的证据还没有完全掌握,所以先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将马志平执行逮捕。而其他部分的犯罪继续调查中。

  在3月中旬,江苏省和南京市也分别派出由副省长和副市长带队的审计组,进驻熊猫移动进行查账。同时,马志平也传出被逮捕的消息,不过熊猫移动称并没有这回事,并安排马志平在公司露面。据知情人士透露,其实马志平数月以来一直处于警方的“监视居住”中。4个多月过去了,马志平从那时一直处于“半监视”状态,直至此次被正式批捕。

  熊猫广东公司早早撤离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位于广州环市东路的熊猫移动广东分公司发现,该公司已经被紧锁,办公室一片狼藉。门上贴了一张白纸黑字“内部调整,暂停营业”。在同一层楼的客服中心也关门,门口左边墙上的原“广州熊猫手机维修中心”里的“熊猫”两个字已经被挖掉。

  据物业管理公司称,熊猫移动分公司一个月前突然搬走,还有两个月租金没交,联系不上他们,已经当作违约处理查封。近期,不时有熊猫的员工、经销商找到物业管理公司查问公司去向,相当部分员工工资被拖欠。

  一位经销商称,万万没想到分公司会突然消失,手头还有一些问题手机依旧要拿回来退换,但现在不知到哪里解决。

  熊猫危机三大悬疑待解

  悬疑一 十多亿元财务黑洞如何酿成?

  据上市公司熊猫股份的公报披露,截至2004年6月末,为熊猫股份提供着八成以上主营业务收入的熊猫移动,其维系于江苏天创还款清偿能力的资金风险,一度高达17.07亿元。其中包括:江苏天创尚未清还的借款6.88亿元;拖欠的货款5.94亿元;应付票据1.15亿元等。

  然而据南京市政府有关人士介绍,警方调查发现,至2004年末,江苏天创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和存货所剩无几,熊猫移动有望追回的资金仅2亿元左右。

  熊猫集团管理层在接受采访时认为,集团在与马志平及其江苏天创的合作中监管不力,大量资金被马志平挪用;而马志平之所以得手,最主要的原因是马志平以身兼熊猫移动投资人、总经理和江苏天创董事长的三重身份,突破了老牌国企的监管屏障。

  据熊猫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新任熊猫移动董事长周振宇反映,熊猫移动与江苏天创两家公司的经营班子高度重合,这使两公司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陷入了“两块牌子,一班人马”的混乱状况,两公司仅在财务概念、公司账号上有所区别,当资金到达熊猫移动以后,即被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马志平控制。

  熊猫集团表示,马志平在熊猫移动的日常管理中,把股东身份和总经理身份混为一谈,他总觉得公司也有他的股份,所以做了很多私自调度资金、违规提供担保等理应向董事会汇报却没有汇报的事,在董事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其个人所有的江苏天创提供了巨额借款和违规担保。

  马志平的有关代理人则反映,是集中时段内的“三症并发”将“熊猫”拖入了窘境。据这位代理人介绍,2002年2月,为马志平提供委托理财服务的某证券公司发生危机、没钱还账,将市值约2.9亿元的股票转给了马志平。由于当时信贷政策较为宽松,为救出这一笔被股市套牢的资金,江苏天创向银行融资、并打款约5.04亿元到马志平的“新时空投资”等公司,投资股票经营。这些资金调度集中发生在2003年3月和6月,当时,江苏天创未向熊猫移动借一分钱。

  2004年5月前后,熊猫移动与江苏天创三症并发:一是自主研发的X70款熊猫手机,本应4月10日上市,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直至8月下旬才开始上市。而生产该款手机的全部原材料采购已于4月10日以前全部完成,占用3.7亿元资金达半年以上。二是银根紧缩。5月至8月银行大量催收江苏天创贷款;而此时江苏天创的资金仍被股市套牢。江苏天创转而向熊猫移动求助。经熊猫移动董事会研究同意,熊猫移动向江苏天创提供借款,用于江苏天创向银行还贷。这一时期,江苏天创共向银行还贷4.3亿元,基本是靠熊猫移动提供的借款。三是在发生上述资金问题后,马志平于2004年8月,集中抛售其所持股票,仅收回资金2.6亿元,损失约5亿元。

  悬疑二 资金被挪怪谁?

  熊猫集团在2004年底的一份专题“报告”中称:“由于我们在与马志平及其天创公司合作中监管控制不力,大量资金被马志平挪用”,“马志平擅自扩大融资规模”,“私自用熊猫移动为天创公司的贷款担保”。

  2005年初,时任熊猫集团兼熊猫股份董事长李安建(熊猫移动前任董事长)、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周振宇(熊猫移动现任董事长)、集团总会计师刘爱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熊猫移动为江苏天创提供违规担保,并向江苏天创提供发生额高达十多亿元的资金,均未通过熊猫移动董事会,董事会均不知情,都是马志平利用担任熊猫移动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擅自行事的个人行为。

  然而,记者日前看到的6份熊猫移动的《董事会决议》表明,熊猫移动为江苏天创提供的贷款担保,至2005年年初仍在期内的为4.6亿元。其中6笔、合计2.6亿元的贷款担保,是经熊猫移动董事会研究同意的,《董事会决议》均盖有熊猫移动公章,并有“熊猫”方董事会成员李安建、邓伟明、吴六林、周振宇等人签名。

  记者看到的另外54份熊猫移动《董事会决议》表明,在2004年1月至11月间,熊猫移动向江苏天创提供资金54笔,资金发生额12.1亿元。经记者查看,这54份《董事会决议》,均盖有熊猫移动公章,并有“熊猫”方董事会成员李安建、邓伟明、吴六林、周振宇等人签名。

  悬疑三 两本账为何算不平?

  据熊猫股份的上市公司公报披露,截至2004年6月末,江苏天创共拖欠熊猫移动款额13.97亿元。2005年初,熊猫移动被从上市公司中剥离,因此于4月29日公布的熊猫股份2004年年报未再披露熊猫移动进一步的债务情况。

  熊猫集团公司在那份专题“报告”中披露的信息是:“目前(2004年底)天创公司拖欠熊猫移动应收款项16.8亿元。”

  然而记者此前却看到了大相径庭的另一本账。一是江苏天创的账册显示,截至2004年12月末,江苏天创对熊猫移动的应付款项为13.04亿元,其中货款7.41亿元;其他应付款(借款)5.63亿元。与此同时,熊猫移动三年累计欠江苏天创“调价价保款”、“销售奖励款”合计5.24亿元;广告费7800万元;多开发票、多付货款约1.2亿元;三项合计达7.22亿元。二是截至2004年末,江苏天创的库存熊猫手机目前为14.1万台,价值约1.41亿元。

  这样一来,在江苏天创的账册上显示,江苏天创实际欠熊猫移动的款项仅为4.4亿元。这一数字与熊猫股份上市公司公报披露的江苏天创欠款13.97亿元、以及熊猫集团在专题“报告”披露的江苏天创欠款16.8亿元有极大的出入。

  熊猫方与江苏天创方两本账为什么算不平?据有关人士介绍,根本原因在于有关方面对熊猫移动所欠江苏天创的巨额款项“忽略未计”。“我们双方是合作关系,怎么可能只有单向的债务?”江苏天创一位人士说。

  据反映,按双方约定,熊猫手机的品牌宣传、广告投放费用应由熊猫移动承担。但为降低成本,熊猫移动让江苏天创为其垫付了7800万元的广告费。为了做大上市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江苏天创还向熊猫移动多支付货款、并开具销售发票约1.2亿元。

  江苏天创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为了熊猫的账面漂亮,业绩突出,天创公司简直成了他们的垃圾箱,他们不能出、不想出的成本,都由天创出;他们不能做、不想做的烂账都往天创的账上挂。到头来却只算我们欠他们的钱,两本账当然算不平。”

  去年12月21日午夜,马志平、周振宇等三人正在位于南京市鼓楼附近的一个茶馆喝茶,马志平被南京警方带走,随后被警方监视居住。今年6月21日,南京警方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犯罪”将其刑事拘留。37天后,南京市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随着案件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围绕熊猫危机的是是非非、悬疑种种,终将一一破解。(专题据新华社电)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82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