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制定了多项政策,其中针对中国电信的一系列拆分重组尤其引人注目。日前从各种媒体传出要对中国电信做新一轮拆分的消息,原因是“中国电信市场上还远未破除垄断,形成充分竞争”,并由此推演出不同版本的拆分方案,如“长市话分离,数据剥离”之说。
中国电信是否该一再地进行折分,实际上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拆分后是否可以达到 电信改革的目的?二是消费者的利益能由拆分得到满足?
在电信改革中,国家的目标是要促进电信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的利益则体现希望享受到质优价廉的电信服务。适度引入竞争对于兼顾各方的利益无疑是有利的。但是,如今的电信业是一个高科技、高投入的行业,丧失了规模经营优势的被拆分后的中小型电信公司只能增加了结算成本,并有可能造成恶性过度竞争,从长远来讲,没有足够积累的电信企业的通信质量得不到保障,无法为消费者提供长久可靠的通信服务,这对电信业的整体发展是不利的,最终受到损害的是消费者。
非常明显的例子如:拆分后的英国电信公司长期负债沉重,日前宣布将在电话网络上传输电视节目,并计划年内向用户提供电力和煤气服务,以摆脱窘境;在美国,At&t,Worldcom,Sprint濒临破产,取而代之的将是新的巨型市场垄断公司;香港电信和新加坡电信的固定网络经营效益也不佳。
对中国电信而言,长市话分离,增加了网间结算成本;数据部门剥离,由于与交换(交换机可以延伸DDN业务)、线路、传输等部门的密切联系被切断,只剩下每年折旧高达25—30%的设备和技术业务人员,这就如同斩断了翅膀的雄鹰。
一味地炮轰中国电信,结果很可能不是中国的消费者受益,而是跨国电信巨头受益。中国电信再次分拆后实力必将受损,可能再也无力投资亏损业务,必将使大多数中国人失去享受基本电信服务的希望。
几年来,中国电信作为主导电信企业,牺牲大量自身利益,认真作好互联互通工作,为兄弟运营商提供经营基础,这些不赚钱的工作,其他电信公司没有一家去做,中国联通1995年即已获得固定电话经营权,但多年来一心投资经营利润丰厚的移动业务和长途业务,而不经营固定电话,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进入WTO后国外通信公司进入中国也不会去经营赔钱的固定电话业务,尤其是农村通信。
从广泛的意义讲,中国电信并没有实际的垄断地位,在城市内的数据通信网络竞争中,有执照的联通、吉通、网通,没执照的广电都大铺光缆,拿国家的资产进行自身的无序竞争,用户使用了“廉价”的网络服务后发现,宽带网络象牛车一样慢,消费者初尝无序竞争、炒作概念的苦果。相信在政府的引导和相关政策的规范下,有秩序的,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必将为国家、老百姓、企业都带来利益和发展。
综合文中所述,本人认为,应当更为慎重考虑电信改革的方法和途径,吸取其他国家在这一方面的经验教训,考虑进入WTO后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规模优势,将会为更多的普通百姓带来实惠,为中国的信息产业发展铺就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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