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通讯与电讯 > 信产部整治资费竞争专题 > 正文

204号文件引发反思:资费价格战缘何硝烟不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11:27 通信信息报

  电信资费战的本质是慷国有资产之慨,同时促使运营商热衷资费战还有诸多内在驱动因素。如,我国电信业产权制度和监管体系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电信资费监管难度加大;以绩效考核为主的企业领导考核机制和相关行业法规的缺失,也是导致运营商热衷资费战的重要原因。

  本报记者 刘玉其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新浪点点通个性smsDIY
海纳百川 候车亭媒体 轻松填问卷开心拿大奖

  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4号文件,该文件因涉及最敏感的电信资费问题,甫一施行即招来一阵阵质疑的声浪。事实上,204号文件下发实乃监管部门不得已而为之,当前电信资费市场混乱之程度有目共睹,实是到了监管部门不得不出手的时候。那么,电信资费战为何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透过电信资费战的实质和内在驱动因素,也许能让人们更深刻地领会204号文件的良苦用心和未来电信资费监管的方向。

  电信资费战的实质是慷国有资产之慨,这是一些运营商热衷于资费战的最根本的原因。

  俗话说,亏本的生意没人做。但这条尽人皆知的道理在我国电信业行不通。以海南联通推出的100元包1500分钟的套餐为例,该套餐不要基本月租费,每分钟通话费用只有0.067元,比固定电话还要便宜,除去网间结算(0.06元)、运营成本、税务等费用,其收入呈负增长。IP市场也是如此,有的运营商甚至把IP卡打到2折,这意味着用IP卡通话每分钟只需0.06元,除去网间结算、卡类成本等费用,运营商不仅没有赚头,甚至还要贴上血本。

  为何会在中国电信业出现这种反常现象?究其根本,就是因为我国几大运营商都是国有企业,这是在慷国有资产之慨!据透露,由于打价格战,广东联通在今年的第一个月即出现了6000万元的营收下降;广东移动去年也因此损失了24亿元人民币。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张爱平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说,“打来打去都是国家的钱,非常可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主要在国企,运营商大打价格战,搞恶性竞争,无异于让国有资产白白流失。”

  电信资费战不断激化了运营商矛盾和博弈心态,进而加剧同业排挤打压现象,造成互联互通中的问题此起彼伏;市场生存环境恶化,消费者买落不买涨,价格低了,还希望更低,运营商想要获得用户,必须花更大的代价。随着恶性竞争的不断加剧,运营商们身不由己地陷入了“囚徒困境”。

  在体制上,我国电信业产权制度和监管体系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电信资费监管的难度加大。

  首先,我国电信业产权制度的滞后为运营商打资费战提供了可能。我国电信运营商都是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这与以私有资本为主的国外电信业不同。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吕廷杰介绍,欧美的电信企业控制在私人资本手中,决策者在进行价格战时,实质上是拿自己的“家底”去拼市场优势,往往很谨慎。

  因此,制止资费战单单依靠信息产业部是不够的,还必须强化出资人的约束,实行资产监督机制,通过业绩、利润的考核来制止非理性的竞争方式。目前国家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价格战,扭转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局面。但更为重要的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有赖于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就涉及到如何使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问题。显然,上市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一条渠道,但上市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只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而只有借助上市后的契机推进公司化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达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目标。

  其次,资费战恶化,监管职能不到位难辞其咎。我国电信管制部门刚刚组建,还没有完成系统完善过程,而更重要的是,监管职能到位不力与监管体系脱胎于运营母体的历史渊源不无关系。在竞争性的市场中,历史上的恩恩怨怨、感情纠葛、利益牵连都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监管的“质量”。因此,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推进监管体系改革,加监管部门,特别是地方监管部门的建设力度。

  以绩效考核为主的企业领导考核机制和相关行业法规的缺失,也是导致运营商热衷于资费战的重要原因。

  运营商热衷价格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的运营商习惯于下达超常的用户发展指标。在这样的考核制度下,下级地方企业为了完成指标,不得不大肆降价以招徕客户。近来有一个报道援引一位运营商的客户经理的话说:上级领导不会问我有没有违规,只问我能不能完成用户发展任务,我不可能想得那么长远,否则我就得“下课”。

  此外,电信市场相关法规的缺失也是资费战层出不穷的内在原因。信息产业部已经将建立一个完善的政策环境作为重要目标,而完善政策环境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建章立制。在国外,早在2001年时,韩国就颁布实施了158项与信息通信业有关的法令。相比之下,我国的《电信法》迟迟未能出台,客观上影响了市场管制的力度。

  总之,电信资费战的本质是慷国有资产之慨,同时促使运营商热衷资费战还有诸多内在驱动因素。单纯依赖204号文件来实现电信资费市场监管是不现实的,有关部门应认真分析电信资费战的市场实质及内在驱动因素,逐步推进电信资费管理方式改革,完善相关法规体系,树立监管权威,增强监管效能,使我国电信市场在健康有序的竞争中持续发展。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暴雨考验北京交通
2003年审计报告
日本调查东海资源
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
2004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激战 亚洲杯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48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