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2月14日电 今年11月15日,国家正式出台了手机三包的规定,这个曾引起手机用户普遍关注的政策目前在太原实施得如何?消费者受益如何?记者近日专门对此进行了调查。
手机“三包”提供了商机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精明的手机商家把这次手“三包”规定的出台作为自己一次难得的商机,积极想办法借此树立自己良好商业形象。华北电教与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签订了《10万元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先期赔偿基金管理协议》,向消费者承诺,如果他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由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先行赔偿,还有许多手机经销商在自己的店铺外打出标语,公布承诺,以此提升自己的商业形象,促进手机的销售。
手机“三包”难改变消费者弱势地位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手机三包对许多商家来说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当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一些手机经销商时,他们都知道手机“三包”的规定,大部分能说出手机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凭发票全价退机,或换机、修机,而对手机送修7日内不能修好,经营者须向消费者提供备用机以及谁销售谁负责等规定,大部分经营者含糊不清。
记者从太原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随着手机进入寻常百姓家,手机和配件的投诉占相当比例,主要问题是手机的性能、电池的质量、广告不实、售后服务跟不上等等。而手机的“三包”规定就是针对这种现象出台的,但大多数市民的了解,因此,就太原市来说,手机“三包”规定的宣传亟待加强。
在解放路一家手机商店,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正准备购机的消费者,他们均对手机“三包”规定的出台显得十分淡漠。他们认为,即使没有三包规定,一些手机经销商为了促销,也作出了这样那样的承诺,这是市场竞争的需要。信誉好的商家即使没有规定也会对消费者负责,而那些唯利是图的商家决不会把“三包”规定放在眼里。记者还了解,关于手机“三包”规定,到目前为止,太原市尚没有一家强有力的监督执行部门,这也是消费者难享受手机“三包”一个重要原因。(完)
新浪闪烁短信,闪亮登场,传情无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