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香港上市公司“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有限公司”(HKSE0307)欣然宣布,它将收购Media Pioneer Limited(将改名为京文娱乐集团)100%的股权。
这笔收购总代价为9000万港元,“阳光文化”将动用3000万港元现金及约6000万港元的股票支付。“阳光文化”北京办事处新闻主管刘佳对记者说:“此次购并举措否决了‘阳光文化’集资是因为资金不够遭遇财政危机的传言。”
根据收购协议,原“京文娱乐”股东承诺在收购第一年提供合计两亿人民币的保证销售额1700万人民币的实际利润,此举将使“阳光文化”的销售额在新的一个财政年度中形成庞大增长,预计达到4亿人民币,并使集团广告收入与非广告收入之比例成为1:1,即“阳光卫视”与“阳光出版”之销售额各为两亿左右。
阳光文化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杨澜对记者说:“在过去18个月的营运中,相对其他竞争者在业内的投资,阳光文化显然很少,然而却成功创立了一个专题电视节目的领先品牌,建立了在大中华地区首屈一指的卫星广播网络,成为一家真正跨两岸三地的广播企业及拥有一个优质而丰富的片库。目前,集团业务已扩展至出版及分销行业,正好符合阳光文化一贯的“中央厨房”策略及内容供货商定位。此次收购将会为阳光文化的多媒体产品提供一个长期稳定,而且增长潜力可观的分销渠道。”
京文娱乐主席兼行政总裁许钟民说:“选择阳光文化的主要原因是为其出色的品牌认知度、节目库储备及其关联企业“新浪网”等巨大消费者影响力,使得我们对京文娱乐的长期发展更具信心。”
许钟民分析道,“根据多种预测,在今后3年内,中国音像与教育消费流通市场规模将扩展至4至5千亿人民币。京文娱乐的发行模式极具可拓性及增长潜力,可弥补阳光文化在短期内所面对的电视广告销售收入之增长限制。”收购完成后,许钟民将出任阳光文化出版与分销集团之行政总裁。
阳光文化副总王戈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从2000年中开始营运至今只有短短1年半的时间,公司净资产规模从600万港币大幅上升到了4亿多港币,手头净自由现金达1亿600万港币,外部净债务已降为1千300万港元(股东借贷除外)。此次收购行为标志着阳光文化已从单一电视媒体转型为真正多媒体,从单一广告收入模式扩展为兼容广告、书籍、影音制品等的多种收入模式。” (《金周刊》记者 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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