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香港上市公司“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有限公司”(HKSE0307)正式宣布,它将会收购Media Pioneer Limited(将改名为京文娱乐集团))100%股权。
阳光文化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杨澜女士说:“在过去十八个月的营运中,相对其他竞争者在业内的投资,阳光文化显然很少,然而却成功创立了一个专题电视节目的领先品牌,建立了在大中华地区首屈一指的卫星广播网络,成为一家真正跨两岸三地的广播企业及拥有 一个优质而丰富的片库。目前,集团业务已扩展至出版及分销行业,正好符合阳光文化一贯的“中央厨房”策略及内容供货商定位。事实上,京文娱乐已是中国市场上顶尖的音像分销企业,不仅在传统音像分销业中拥有领先的市场份额,而且目前亦已积极建立一个完善的教育分销网络。是次收购将会为阳光文化的多媒体产品提供一个长期稳定,而且增长潜力可观的分销渠道。”
京文娱乐主席兼行政总裁许钟民先生说:“经过近十年的营运,京文娱乐及其关联企业已经在中国音像分销行业中建立了领先地位。再者,中国加入WTO后,为不同形式的资本投资打入音像行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过去的一年中,亦曾有多个投资者表示希望与京文进行股权合作,但经过审慎考虑,我们最后选择了阳光文化。主要原因是为其出色的品牌认知度、节目库储备及其关联企业“新浪网”等巨大消费者影响力,使得我们对京文娱乐的长期发展更具信心。”
许钟民说:“根据多种预测,在今后三年内,中国音像与教育消费流通市场规模将扩展至四至五千亿人民币。现时,京文娱乐的发行模式极具可拓性及增长潜力,定可弥补阳光文化在短期内所面对的电视广告销售收入之增长限制。”
收购完成后,许钟民将出任“阳光文化”出版与分销集团之行政总裁。
在这次收购完成时,阳光文化网路电视有限公司也将召开股东大会,要求改名为“阳光文化媒体集团”(Sun Media Group)(名称有待批准)。集团将分为“阳光卫视集团”与“阳光出版及分销集团”两个主要分支,其中 “出版与分销集团”的业务将以“京文娱乐”为发展重心而展开。
此次收购标志着“阳光文化”从单一电视媒体转型为真正多媒体,形成了单一广告收入模式向兼容广告、书籍、影音产品等多种收入模式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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