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网民正在面临博客服务商的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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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 01:4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贺文华) “网民们正面临着某些博客服务商的霸王条款。”4月5日,知名律师胡钢在“博客2.0应用发展研讨会”上这样提醒国内的约4000万博客。 胡钢律师举例说,某网站在博客服务协议中说,用户需要同意该网站永久免费使用博客内容,并允许网站将这些内容处理成任何形式。包括网站可以把它用在书里,而不需要告诉作者,并不必支付任何报酬。与这样的“霸王”条款相比,另外一个网站的规定则合理了
互联网领域的知名律师于国富说,其实博客的版权涉及作品发表权、修改权、获得报酬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种权利。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既可以要求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同时也有积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使自己的作品被他人看到。 胡钢认为,博客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有几个问题可以注意,首先是实现网民由信息生产者向信息经营者的转变,转变的前提是注册独立域名实现博客的自主,如果你认为被侵犯了权利,那么不管你搬家到哪里,这个域名都可以指向你的博客;其次是防范别人抢注;第三,是对恶意抢注采取法律措施,比如仲裁和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