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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络时代新闻的未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7:18 21世纪经济报道

  网络时代新闻的未来

  《我们媒体:民治民享的草根新闻》述评

  刘晗

  上网和看报纸区别何在?《我们媒体》一书提供了多层次的答案。吉尔默(Dan Gillmore)从一个记者的角度,分析了网络技术对于新闻业的影响,特别论述了Blog和RSS等新技术,对于改变社会政治结构起到的作用,带来的法律问题以及解决之道。

  自杰弗逊以降,美国出版和言论自由便一直得到倡导,独立于报社的个人记者(personal journalist)发端很早。但19、20世纪报业蓬勃发展,报业巨头林立并形成垄断,于是新闻出版自由实际上只存于大型媒体。在作者看来,大媒体仅关心那些吸引眼球的轰动性事件,无法兼顾社会全局;人们也只满足于恶性犯罪、明星事件报道,而不关注公民自由。电视的出现仍没改变这种局面。个人电脑的出现、BBS的发展,才大大改变了人们被动接受新闻的状态,而Blog兴起,真正开启了新闻的“开源”(Open Sources)运动。

  促成寡头媒体到大众参与的转变的技术力量在于:读写(Read-Write)的万维网、BBS、Blog、WIKI、手机短信、RSS甚至P2P,使得网民们(Netizen)不再只是新闻消费者,而成了生产者与传播者。特别是Blog和RSS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一对多”格局(书、电视、广播、报纸),或 “一对一”(电话、信件、电报)状况,变成现在的“多对多”。

  新技术带来的转变体现为新闻人物(Newsmakers)、新闻读者(Audience)和职业记者(Professional Journalists)的三角结构的变化。原来处于新闻制造和传播边缘的读者现在成了中间力量。他们可以把身边事情记录下来,传给他人,起到了新闻的收集和传播的作用;他们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搜索来检查报纸新闻是否属实,也可通过与目击者交流(比如,阅读Blog)来确证。实际上,“新技术给原先新闻过程的黑盒子投入了光,使其变得透明”。

  对新闻人物(如大公司等)来说,原先他们通过传统媒体来确立名声和地位,获得新闻效应。但现在,企业内部的人可以将内部情况写到Blog上,或发邮件、短信等给外部人。作者形象地说,以前发布消息需到街头巷尾大喊大叫,现在仅需写好,做好链接便可。因此,对于大公司而言,以前运用信息不对称来欺骗顾客的行为不再奏效,因为网民们可轻易建立一个讨论组或Blog来交流商家信息和维权经验。比如,作者提到,麦当劳在世界各地的公关信息都可在一个论坛上知晓,虽然最后它在英国的一个诽谤诉讼得胜,但已名誉扫地。这里,网民们“积毁销骨”的力量可见一斑。

  而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其原有优势在于地理条件限制造成的区域间信息匮乏,它们利用集团优势和专业技术从各地收集信息进行报道。然而,当网络超越了地理界限之后,这种优势荡然无存。原来的读者基于技术条件,也成为了新闻的收集和传播者,很多重大历史事件的记录者都是业余的,比如“9·11”撞机的录像就是路人用家用摄像机拍摄的。这样,反倒是民众比传统媒体有更多的新闻源。

  既然丧失了传统的优势,职业新闻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应当如何?作者认为,传统媒体不应抗拒此趋势,而应邀请读者加入新闻行列。草根媒体可能涉及很多文化和法律问题,以及真实性问题,这恰是职业媒体用武之处。职业媒体可以发挥其职业优势,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起到筛选罗列之功。此外,职业媒体要引导新“记者”们学习新闻行业的伦理操守。

  在洞悉了草根媒体不可阻挡的趋势之后,作者并未一味高唱赞歌。他冷静剖析了新媒体的缺陷和弊病:信息可信度问题、新法律问题,等等。

  就信息可信度而言,作者列举了几种“病例”:1.剪贴问题。轻松的Ctrl+C和Ctrl+V可能会断章取义而扭曲原文整体意思,造成恶意伤害;2.恶意修改图片。比如Photoshop的各种修改技术;3.论坛里的虚假信息。即匿名机制带来的不负责任的发言。比如Amazon上好多人匿名写书评攻击竞争者等等。作者认为,这都使人们可能重新转向传统媒体去。但传统媒体更易出现信任问题,即“他们更容易操纵新闻”。退避是没用的,作者尝试提出的解决之道是:在剪贴的时候加上原来的链接或全文,把Blog地址作为网络发言签名,以此昭显发言者的信用记录。其最终目的在于,提醒人们在回应消息之前,先检查一下消息的来源。

  草根媒体的法律问题存在以下情形:1.诽谤问题。但作者认为,对于公众人物的报道应不为诽谤,情况若失实只要及时更正就可以了,除非是恶意诽谤。并且,Blog用户对于他人在本人Blog的评论不负责任;2.司法管辖权问题。比如法国政府曾经状告Yahoo要求其关掉纳粹用品的拍卖;3.电子邮件的言论自由问题。比如Intel公司曾经检查一个前任员工给现任员工的邮件,看是否有反对公司的言论。此外还有司空见惯的版权问题。

  原先很多人认为互联网是自由天堂,可以实现民主自由共同体(比如巴罗的《网络空间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of Cyberspace])。但政府与版权组织却横亘于通途之上,作者认为其主要表现有:1.阻断Blog链接,并且Cookies文件被用来追踪个人网络活动,著名的网络法大师Lessig教授的办公室电脑就被监视过。2.版权组织控制。版权法现在日益成了企业的利益工具,政府和版权组织不断的扩大版权期限,限制合理使用。甚至很多公司利用各种加密技术进行防控。作者认为这都不合时宜。作者呼吁,政府应当秉守美国国父们设定的版权期限(14年),并扩大合理使用范围,只要使用者不出售,都可以免费获得并使用。

  本书引发的思考是多方面的。就

知识产权而言,作者的呼吁促使人们在互联网时代重新思考知识产权的本质。

  知识产权法最初目的乃是,在创作者与使用者之间寻求平衡,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但是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一直都在使法律偏向自己。互联网带来的变化在于,剪贴技术已使文件复制成本微乎其微,P2P方式使文件共享轻而易举。而这让企业、政府和版权组织恐慌,美国电影协会(MPAA)和美国唱片工业协会(RIAA)整天在法庭起诉P2P,中国也出现了百度因提供免费MP3下载而被诉的事情。如果这些行为不过是想继续把知识产权法偏向各大公司的话,那么文件共享或就是对此的矫正,使知识产权法回归原本意涵。实际上,这也是草根网民反抗知识产权经济寡头的形式所在,也是像Lessig这样的网络法大师呼吁“自由文化”(Free Culture)的用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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