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百度败诉音乐搜索侵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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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10:34 北京日报 | |
这是全球第一起搜索引擎公司因提供MP3搜索而被判侵权的官司 本报讯(记者刘世辉)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上周五对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百度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百度公司败诉。一审判决认为,百度以赢利为目的,在其网站上提供MP3下载服务,行为已超出其所定义的搜索引擎的服务范围,应属侵权。 对于一审判决,百度已当庭提出上诉。百度随后发表公开声明称,百度不提供任何下载服务,只提供搜索服务;一审法院“没有正确理解搜索引擎的服务流程和模式”,认为其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 昨天,百度副总裁梁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百度的音乐搜索业务暂时不会因一审判决而做出改变——“我们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要改变呢?目前只是一审判决,还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他也表示,和解的大门仍随时准备开启,“能够和解的我们将尽量和解”。 这也是全球第一起搜索引擎公司因提供MP3搜索而被判侵权的官司,目前国内外尚无任何类似判例。因此引起业内强烈震动。一位互联网资深人士认为,如果一审法院的裁决获得终审确认,将对目前流行的音乐搜索业务模式带来巨大改变。百度在招股说明书中曾表示:“我们可能会面临 知识产权纠纷,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投入时间和资金为自己辩护,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提供部分服务。”据悉,10月中旬法院可能再度开庭审理此案。此案有望在年内最终判决。最新消息显示,环球、百代、华纳、索尼BMG及它们的中国子公司已经对百度提起联名起诉,指控百度的搜索引擎侵犯了它们数百首歌曲的版权。 关于互联网音乐搜索的争论由来已久。百度等提供该服务的公司认为,搜索引擎提供的实质上是“关于信息的信息”,即搜索引擎只提供网上音乐的位置,不可能也没有义务检查该音乐是否侵权。但部分唱片公司则认为,百度虽然并不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存储MP3,但是其MP3搜索服务为用户下载盗版歌曲“打开了方便之门”,因此应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