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防渗工程下周三听证 市民可申请参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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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07:33 北京晨报 | ||||||||||||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通报,4月13日上午,将对圆明园防渗工程举行听证会,届时请环保专家、社会团体、公众和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发表意见。这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举行公众听证会。 《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首次举行 市民可申请参加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向新闻界通报:4月13日上午,将对圆明园防渗工程举行听证会,届时请环保专家、社会团体、公众和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发表意见。这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举行公众听证会。 -环保总局副局长表态:防渗工程违法 据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介绍,圆明园湖底防渗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未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就擅自开工建设,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法工程,必须立即停建,并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今后景区要增人文指标 从此案开始,今后对风景名胜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的旅游开发、资源保护等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要回答工程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要增加社会人文景观指标。 相关链接 听证会地点:环保总局办公楼 “国家环保总局依据有关法规举行听证会,就是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本次听证会将在国家环保总局办公楼举行,完全向社会公开。 听证会人员:公民都可申请 任何热心环保事业、关心圆明园遗址命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公告申请参加听证会,提出意见和证据,表达心愿,贡献智慧。项目单位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听证会上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听证会议题 1、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别是采用湖底铺设防渗膜的方式可能对生态的影响; 2、作为历史人文景观的遗址公园圆明园应该如何修复与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