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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家短信服务商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11:5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伍健文通讯员石易)“您的朋友给你点了一首歌,请您直接回复66到XXXX收听”,看似温馨的手机短信,背后是订制业务的“陷阱”。昨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公开点名超过10家违规发送类似短信息的服务商,并公布了多项整治欺诈短信的新措施,明确了短信息的收费标准。

  逾10家短信服务商违规

  据介绍,近两个月以来,用户拨打12300向省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申诉的资费争议(包括短信息收费问题),呈现上升趋势,同期接到56件用户申诉,占了申诉量的一半。据查,一些信息内容提供商违反规定,例如没有经过用户“二次确认”就擅自为其订制了短信息包月等服务;向用户发送中奖信息,诱导用户开通业务等。

  其中,违规的服务商包括广州千讯公司(短信端口号819614)、微服科技(端口号05900)、广州优媒(端口号02838)、广州时讯(端口号02106)、针叶樱桃(端口号09282)、掌中万维(端口号1010)、广州前进(端口号02525)、广州创泽(端口号8250)、广州长和(端口号2178)、广州恒信数码(端口号02580)、鸿联九五(端口号1518)等。

  订短信至少可免费试一天

  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方面介绍,目前该局已经实施多项加强短信息服务管理的新措施,其中包括包月和订制短信至少有一天“免费期”等,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吊销经营许可证。

  据介绍,根据新规定,首先,服务商发布短信服务广告时,应当明码标价,清晰表明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经营者名称和许可证编号;

  第二,短信服务商在回复由用户发起的单条即时交互式短信息时,对于用户发起的同一条短信息,不论回复多少条信息,均只能按一条短信的收费标准收取信息费;

  第三,短信息服务商对于包月类、订阅类短信息的定制,应当提供至少一天的免费试用期。在免费试用期内,用户可自由退订其订制的短信息服务,而无需支付短信信息费。无论订制还是退订,均由用户自主选择,至少可以通过一种操作方式退订(如打电话、发短信、上网等);

  第四,服务商无论有偿还是无偿发送短信给用户,都必须事先得到用户确认。而移动、联通和电信等运营商,应该协调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用户由于国际漫游等原因接收短信息而引起损失(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收短信也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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