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信用卡短信诈骗在北京市大面积爆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12:10 金羊网-新快报 | |
信产部将出台法规整治手机短信诈骗 新快报讯(欣华)“黄金周”期间,信用卡短信诈骗类案件突然大面积爆发,9月30日至10月7日,8天内北京110报警台共接到此类报警1265件,几十人受骗,最大一笔损失为31万元。直至目前,警方仍然陆续接到许多信用卡短信欺诈报警。 据记者了解,此类信用卡消费类型的短信诈骗最早于5月份出现在上海、厦门等东南沿海城市,然后是广州一带,9月上旬开始出现在北京。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如接到可疑短信应先到银行等金融场所核实短信内容,或拨打各个银行向社会正式公布的客户服务电话号码查询、核实消费情况。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沈泳涛透露,由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和国务院新闻办联合发布的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在近期出台。在此之前,信息产业部曾先后下发过《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各种短信陷阱和其他不规范电信业务进行整治。 如此大规模的手机短信诈骗,作为电信运营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即将推出的短信法规对此是否会有明确规定?这些问题一时成了业界讨论的焦点。记者致电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均未得到明确回答。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景一认为,在诈骗类案件中,电信运营商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主要是看他有无过错。首先,运营公司无权过问手机短信息的内容,过问属于司法权,而运营商不具备司法权;其次,打电话过去如果对方号称是银行录音系统,那么要看这个录音系统是谁安装的,如果是通讯公司安装的,那么他就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诈骗嫌疑人安装的,运营商就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