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核准制细则出台 全面放开还是适度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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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14:00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 |||||||||||||
——关于手机核准制细则出台的几点思考 2月19日,春节后的第一个双休日。就在这一天,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核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备受关注的手机生产核准制细则终于面世。这份文件的发布无疑给年初略显沉寂的手机市场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引来手机业界众多关注的目光。人们都在思考,这项规定的发布将会给中国手机制造业带来怎样的深刻变
思考之一: 实行核准制后,将有多少企业提交立项申请? 发改委的规定明确了移动通信终端厂商的准入门槛,总共列举了八个条件,但真正实质性的条件主要有三个:第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二亿元人民币;第二,有三年以上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开发经验;第三,建立了研发中心,具备整机及电路硬件、软件开发能力。从这些条件来看,准入的门槛并不算高,按照我国有关部门对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的界定,通信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电产品、软件产品生产企业,都在这个范围内。二亿元注册资本和三年制造经验,对大部分有意进入手机制造的企业来说也不是迈不过去的坎,因为做手机本身,不具备这样条件的企业想都不要想。倒是第三个条件,整机和相关电路及软件的开发能力,对某些虽然财大气粗,但研发能力差,企图靠贴牌进来的企业将构成真正的考验。 思考之二: 实行核准制后,发改委将核准多少家企业进来? 有消息称,规定发布之后不久,发改委还将公布首批核准企业名单。相比细则,手机业界更加关注的是,首批核准的企业有多少家,都是哪些背景的企业。据发改委透露,目前提交手机立项申请的国内外企业已经多达40家,这充分说明了资本对于手机这一快速发展行业的狂热追捧已经达到了何种程度。而就在规定发布的前一天,发改委又意味深长地发布一则公告,提示手机制造业产能过快增长,投资风险日益增大。因此,核准多少家企业立项申请,核准哪些企业立项申请,无疑将表明国家对这一产业如何发展的态度。 思考之三: 对手机产业发展是全面放开还是适度控制? 发改委核准制细则出台的初衷,是规范手机生产立项,保持移动通信产业特别是设备制造业快速健康发展。那么,我国目前手机制造业的现状如何呢?总体上看有四大特点。一是我国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手机生产制造国,2004年手机总产量高达2.4亿部,占全球总产量的36%;二是外资企业发展迅速,一大批重量级跨国手机企业在中国根深叶茂,品牌影响力巨大;三是国产手机发展壮大,在国内市场已占有一席之地;四是手机市场竞争愈演愈烈,行业利润逐年下降。尤其不容忽视的是,自1999年以来,国家总共向36家企业发放了49张GSM及CDMA手机生产牌照。除此之外,还有大批企业依靠借牌进入手机生产领域。中国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手机多达一千多款,手机企业数量之众,品牌款式名目之多,在全球范围内堪称奇观。而在美国、日本、韩国、瑞典、芬兰等移动通信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手机制造企业少的不过两三家,多的也不过五六家。这是否表明了中国手机市场竞争已经相当充分呢?在这样的基础上,再核准一批企业进入,这个市场将产生怎样的变化?对整个产业发展利弊又如何呢? 思考之四: 各类企业在手机产业中应保持怎样的发展比例? 手机产业虽然不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性产业,却是产业规模巨大、产值惊人的高新技术产业。按照我国现有的手机年产量,手机制造业年产值高达千亿元以上。在现有手机企业中,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各占一定的比例。而从产业竞争格局看,国有企业处于明显的劣势。进一步放开手机生产制造必然会加剧业已存在的激烈竞争,导致价格大战不断升级,行业利润持续下降。特别是在资金、技术上都占据明显优势的更多外资企业进来后,多数国有企业经营将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人们注意到,当前急于进入手机制造领域的企业多数为民营或外资企业,在这一重要领域,国资、民营、外资应各占居多大的比例,如何保障身在其中的国有资产不断保值增值,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有所考虑。 思考之五: 对现有手机产业结构该如何进行调整? 手机产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已经迫在眉睫。1999年至2000年,原国家计委(现发改委)先后向36家企业发放了49张GSM、CDMA手机生产牌照。获得牌照的大多数企业都投入力量进行手机研发和生产并取得了巨大进展。但是也应当看到,确有少数企业拿了牌照后并没有进行自主手机研发生产,而是利用宝贵的牌照资源,大量进行手机贴牌生产,自主开发能力并没有实质性提高,所谓国产手机取得国内市场半壁江山的新闻背后,是大量贴牌机的滥竽充数。更有极少数企业,干脆连生产都不做,就靠每部手机收取几十元的牌照租借费来维持生计。这些企业的作为,无疑违背了国家发给其牌照的初衷。因此,对已经获得牌照的手机生产企业有必要进行相关资质的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应当将其牌照取缔,发给更符合条件的企业,进一步优化手机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更健康地发展。 (姚传富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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