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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牌照:市场经济的一道阴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 15:09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5年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核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人们期盼已久的手机生产的核准制正式出台。这个规定还预示着一个重要结果:手机生产牌照将退出历史舞台。

  1998年12月31日,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联合颁布《关于加快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生产手机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的牌照许可。从那时起,信息产业部
共向36家企业颁发了49张手机生产牌照。但自2002年三星获得GSM牌照之后到现在,两年多时间里没有企业得到新的牌照。其间很多企业向信产部提出申请,但都未获批准,它们进入手机生产的正门被关闭。人们相信,核准制将打破牌照制度,有望为它们打开新的通道。

  但是,正如某些信息产业部的官员所言,核准制与牌照制度并无直接关系。核准制是投资体制,而牌照制度是产业政策,涉及的是两个不同领域,它们并不直接对立。核准制要取代的是审批制,但可以包容牌照制度。

  根据发改委新颁布的规定,申报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的单位,需要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三年以上电子信息产品经营历史、注册资本充足、具有研发能力。如果牌照制度仍然是产业政策,那它就会作为核准条件之一存在下去。没有牌照的企业,即使满足了其他核准条件,具有充足的资本和强大的经营、研发能力,还是可能被挡在手机生产的正门之外。

  因此,核准制的实行,并没有直接宣告牌照制度寿终正寝。但核准制的实际效果,却可能动摇牌照制度,使信息产业部放弃这个产业政策。

  此次《规定》是去年9月发改委颁布实行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在移动通信产业的细化,而后者则以去年7月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依据。《决定》肯定了“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指出“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但信产部现行的牌股制度却与之矛盾。信产部宣称牌照制度的目的是防止重复建设,也就是说,减少投资者的损失。但是,既然已经确定“谁投资,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明确企业“自担风险”,那么,重复建设、过度竞争带来的损失也应该由企业自己承担,有关部门不应越俎代庖。因此,牌照制度的逻辑与核准制所体现的执政理念不符;核准制深入人心,牌照制度便难以立足。

  除了来自“上”——执政理念的指导,信息产业部还受到来自“下”——企业的压力。去年10月12日,奥克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信产部依法受理原告提出的手机进网许可申请。奥克斯是“出头鸟”,站在它后面的还有华为、金立、创维、长虹等企业,它们都想申请手机生产牌照,也可能像奥克斯那样,软的不行来硬的。在核准制出台,得到“上”的支持之后,它们会向信息产业部施加更大的压力。

  “上”“下”两方面的压力将使牌照制度崩溃,而它的无效更加速它的死亡。

  信息产业部企图用牌照的方式限制资本进入手机产业,但它从来都没有起到过这样的效果。拥有手机生产牌照的企业只有36家,实际从事手机生产的企业却有100多家;2002年以来虽然不再发放新牌照,但完全不能阻止手机产能急速上升、供过于求、价格战等局面的出现。

  很多没有牌照的企业,照样通过“借牌”的方式从事手机生产。我们熟知的有易美借用熊猫的牌照,金立借用天时达、托普的牌照,等等。通过并购获得牌照的案例也不少见。

  只要有利可图,资本就会想尽一切办法,这岂是牌照的门槛可以阻止!正门关闭,它们会走偏门和后门。牌照制度早已名存实亡,这样无效的制度当然不能长久存在下去,它的正式死亡为期不远。如果信息产业部顺应时势,那它应该趁此次核准制出台,默认牌照制度的消亡。

  有人担心牌照制度消亡之后、手机行业出现过度竞争,走家电业的老路。实际上,手机业在牌照制度下就已经走上了这条路,没有必要为资本担心,它们自有打算。况且,走家电业的老路有什么不对呢?那是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过度竞争、优胜劣汰之后,几十几百个企业消失,才有几个能够提高产业水平的优秀企业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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