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盗版:赔了夫人又折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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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 15:22 eNet硅谷动力 | |
【eNet特约评论】随着索尼BMG公司同意支付425万美元的赔偿金,在美国39个州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因音乐光盘安装反盗版秘密软件所引发的事件也就告一段落。一年前,索尼BMG因在其发行的音乐光碟中使用了一种称为“XCP”的扩大版权保护软件引来了用户的强烈反对,并且采用了法律行动。这种“XCP”的扩大版权保护软件,能够限制用户拷贝音乐作品的数量,但用户在个人电脑上播放光碟时,会改变电脑的程序设置,使电脑面临恶意软件侵袭的危险。去年的11月16日,索尼BMG就曾经宣布召回数百万张的安装有“XCP”的版权保护软件的音乐光碟,但是相关的民事赔偿并没有终结,如今,索尼BMG同意支付425万美元才让这一事件历时一年才告一段落。 在索尼BMG安装反盗版秘密软件事件中,索尼真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索尼在光盘中安装“XCP”软件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版权利益,实施版权防护措施,防止用户无限制地复制唱片,是行使自己正当权益的行为。但是“XCP“软件尽管能够防护索尼BMG,但却让用户的更大利益——计算机安全受到侵害。这是典型的权利滥用,索尼BMG有权利行使自己的版权权利,但是权利的行使以不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可索尼BMG使用”XCP“软件,能够保护自己的版权利益,但却置更广大的用户利益于不顾。425万美元可以说是一个惩戒,也对将来版权人在维护自己权益时敲个警钟。 在技术时代,不少的版权人都意图以技术措施来防止自己的版权受到侵犯,这在各国法律中也是允许的。但版权人时常不注意自己的限度,也就闯入了法律的雷区,将一个版权防护措施变成了对他人的侵权措施。索尼BMG使用的“XCP”软件是一例,全球最大的软件生产商微软同样也发生过此类问题,2001年WindowsXP 操作系统进入中国之初,其产品激活(MPA)功能中带有的锁机程序就遭来诸多非议,有违反中国法律之嫌。同样,包括微软在内的全球各软件生产商和唱片商以后一样会面临盗版的冲击,它们一方面借助事后的司法救济来打击盗版,另一方面也会采取事先的技术防范措施。技术防范措施是目前版权人私力救济来维护自己权利的一个重要措施。通过索尼BMG的事件,业内相关版权人应该从中吸取教训,需要在合理的尺度内来设置反盗版措施。合理尺度就是以不侵害到他人的合法利益为前提,否则就会造成权利的冲突。各版权人设置技术措施必须是以保护自己的版权为限度,不会给他人或者社会带来利益的伤害。索尼BMG所推出“XCP”程序本是反盗版技术上的一个进步,能够有效地防止用户无限止地刻录CD,但是这种程序带有“后门”,极有可能使电脑受到 病毒或黑客的袭击,让用户的电脑安全受到威胁,由此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可能受到侵犯。索尼BMG为此付出赔偿是应该的。版权人设置反盗版措施,出于正当目的,同时也是在合理限度范围之内,也就是没有给他人和社会利益造成侵犯,还必须要遵守一个使用规则——事先声明。版权人在产品中设置了何种反盗版技术措施,会有什么后果,必须要在用户购买之时就已明确告知。否则这些软件也是在未经用户同意,私自隐藏在产品中,强制安装在用户的电脑中,属于一种“流氓软件”。尽管目前全球对“流氓软件”(恶意软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事先告知是正当软件的必备。 索尼BMG为“XCP”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是它不会停止在反盗版技术上的研发,唱片中新的反盗版技术还会出现。索尼BMG会“吃一堑,长一智“,懂得如何合理使用反盗版技术措施。业内其它企业也应该”引以为鉴“,在保护自己版权的同时,也注意不危害到用户和社会的合法利益。 作者:张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