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四个月的等待之后,围绕软件巨人微软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的听政会终于再次开庭。尽管在这次听政会上有关各方将就去年11月司法部同微软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最后的辩论,但是至少从目前来看微软一案离彻底了结还有相当距离,这主要是因为有关方面对于微软和解协议至今仍存在重大分歧,同时最近微软将面临来自竞争对手的更多的法律诉讼。
微软案主审法官克林·克拉·科特莉日前在微软案听政会上表示,结案的主要障碍之 一来自那些因对司法部的调查行动提出疑问,而独立起诉微软某些垄断行为的公司。据了解,3月8日太阳微系统公司就微软产品对太阳公司的java操作系统进行的歧视提起独立诉讼,并要求微软公司10亿美元巨额赔偿费。
对于科特莉法官来说,太阳微系统公司的诉讼无疑令整个微软案陷入了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而她不得不宣布暂时休庭一个星期,以便微软公司能够同它的对手们进行谈判。显然,科特莉法官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完全批准去年的和解协议,微软的众多竞争对手势必会仿照太阳微系统公司进行独立起诉;如果严厉处罚微软,微软也必然会继续起诉以保证公司的完整。而无论哪种结果,都意味着微软垄断案离最终结案还远着呐。
太阳公司独立起诉阻结案
太阳微系统公司的诉讼主要指责微软公司从去年10月开始发行的视窗XP软件不支持JAVA编程语言,从而对该公司的经营造成严重损失。太阳公司认为微软的行为是有意排挤JAVA平台,迫使其他公司放弃开发或使用与JAVA兼容的产品。此外,太阳公司还要求微软公布IE浏览器的源代码、视窗以及微软其他软件接口的技术性讯息。
作为一对死对头,微软公司和太阳公司自1997年以来一直官司不断。太阳公司早在1997年就控告微软公司歧视使用JAVA软件,旨在维持其视窗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结果微软公司在去年败诉,被迫向太阳公司赔偿2000万美元。而这次,太阳公司继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和BE之后第三个对微软提出独立诉讼,显然将会在同业内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
而业内人士分析,太阳公司选在3月8日宣布对微软的诉讼显然是针对两天前重新开始的微软垄断案听政会。根据美国1974年制定的《汤尼法》,此次听政会的任务主要是对去年司法部同微软的和解协议进行复评,倾听各方的反应以便保证这个处理方法能够符合“公众的利益”。此次听政会最大的焦点是如何解决司法部同表示不接受司法部处理决定的九个州的联邦法院之间的分歧,正是由于太阳公司的诉讼,使得这个原定于3月11日召开的听政会不得不延期到18日再进行,以便各方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评估诉讼所带来的影响。
和解协议难尽人意
面对来自外界的压力,无论是司法部还是微软公司最近都表示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对消费者最有力的解决办法。继续在这个案子上纠缠不休对微软对消费者都不利,因为微软的产品成本会因诉讼费用的增加而提高。
根据这项协议,微软公司将不得在其Windows操作系统中强制捆绑销售介于操作系统同普通应用软件之间的所谓“中间软件”,例如:浏览器、邮件服务器以及媒体播放器等。同时为了让其他微软的竞争对手的同类软件能够对微软真正构成威胁,微软公司还必须开放这些“中间软件”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的接口程序。另外,微软不得依靠同硬件制造商的特殊关系对其竞争对手的软件进行报复。整个协议由三位独立的专家组成一个监督小组进驻微软,以确保和解协议完全得到实施,协议的期限为5年,如果微软违反了其中的任何条款,协议的期限将延长两年。
尽管微软公司作了种种说明,但是当初不同意执行联邦法院和解协议的九个州法院至今仍然坚持原来的立场。这些州包括:加利福尼亚、康涅狄格、佛罗里达、衣阿华、堪萨斯、麻萨诸塞、明尼苏达、尤它以及西佛基尼亚。而微软的主要竞争对手如太阳微系统、网景等公司主要坐落在这些州。这些州的州法官准备联手对微软实行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但是科特莉法官对此却不屑一顾,8日,她对代表九个州的律师说:“我对于你们的主张有些担忧,我认为这超过本案的争议范围。”科特莉的态度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因为如果完全按照这些州希望的处理方法令微软公司的软件同其他公司完全兼容的话,微软公司将有可能被迫退出Windows操作系统的生产,这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
中立方的态度对微软同样不利。中立方的代表哈佛大学法律教授艾因纳日前就对司法部的和解协议提出了批评,他认为司法部的决议并没有最终针对垄断行为进行处罚,而仅仅是让微软公司不能继续有垄断行为,这种判决同反垄断法的初衷相违背。
面对各方的压力,我们目前还不可能预测科特莉对微软一案的最终判决,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就是针对微软的诉讼决不会就此终止,而是仅仅开了个头。(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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