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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左牵数字右擎资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 05:42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许金晶 发自北京

  两个数据能够说明中国音乐产业革命性的转变已经发生。中国唱片产业2004年的正版收入为2亿元,而盗版收入高达18亿元,盗版收入占整个传统唱片业收入的90%;而另一方面,仅仅在2005年2月一个月,国内无线业务中来自音乐的相关业务收入就达到3.6亿元,超过2004年全年的正版唱片收入。

  数字音乐在音乐产业中的地位迅速崛起,几乎所有的唱片公司都开始把无线增值市场看成自己未来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以往的唱片公司直接到达用户的模式已经被唱片公司——音乐SP(服务提供商)——用户的模式所取代,而这种转型趋势在2006年会进一步凸显。数字化转型势在必行

  而随着互联网与移动网络音乐技术的发展,中国内地唱片行业在还没有解决盗版问题的时候,又面临网络非法下载的冲击,这使得唱片行业的境遇雪上加霜。

  在这个时候,选择提供音乐给SP(无线增值服务商),让他们将版权资源作为数字音乐提供下载和收听已经成为唱片公司转型的必然选择。百代(EMI)音乐版权亚洲总裁吴加爱表示:“以手机为终端的无线音乐一开始就是收费、正版,而网络音乐盗版问题现在还未得到解决,这也是目前传统唱片公司在无线音乐方面比网络音乐态度积极的原因。”

  易凯资本有限公司CEO(首席执行官)王冉则认为,数字技术为音乐产业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自救契机。随着音乐的发行渠道逐步从以音像店和音像专柜为主的物理渠道过渡到以网络和无线下载的数字渠道,音乐销售的内容也将逐步从专辑走向单曲甚至是单曲的节选。

  根据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刘国雄的介绍,全球无线音乐市场收入预计到2009年会接近100亿美元。技术、资本缺一不可

  在唱片公司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业外资本也开始迅速涌入这个行业,并制造着一个又一个融资

神话。以软银1000万美元收购太合麦田30%的股份为开始,A8音乐成功融资2000万美元,飞乐唱片和华谊兄弟音乐先后被华友世纪控股收购,而这种资本运作伴随着滚石移动成功融资3000万美元而到达顶点。

  2006年,资本如何改变音乐产业?这将关系到音乐产业商业模式的发展。在王冉看来,目前与音乐相关、能够做大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做歌、卖歌和秀人这三类,由于“秀人”模式目前尚没有成功的案例,因此成熟的商业模式主要还是做歌和卖歌这两种。

  对采用“做歌”模式的传统唱片公司来说,不管有什么样的新平台或者新渠道,技术都不能取代内容,音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依旧是源源不断推出热点歌曲和热门歌手的能力。

  2006年,“卖歌”模式的发展同样值得关注。卖歌的典型代表就是

苹果的 iTunes 以及中国的华旗音乐网。iTunes在中国地区的数码内容代理分销商——香港ECD公司在首批代理歌曲发布当周就有9首歌曲冲进了iTunes全球音乐排行榜前20位,这9首歌在入榜的当天就带来了6.2万美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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