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张旭光) 日前《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由于该《暂行办法》在全国尚属首创,因此在我报率先报道了这条消息后,立刻引起了业界的高度重视,不少网络广告经营者立刻向市工商局咨询,甚至有网站打电话向我报要《暂行办法》的样本。
据记者了解,各网站对《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普遍还是持支持态度 的,认为这有助于规范网络广告内容和广告活动,促进方兴未艾的互联网广告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由于《暂行办法》刚刚颁布,而且是比较粗线条的内容规范,多数网站经营者对具体要如何配合工作尚一知半解。新浪网有关高层称,他们已经准备委派专人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但迫切需要有关部门能够做些进一步的解释工作。比如《暂行办法》中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布网络广告,应将制作完成并经过审查的网络广告,上传至红盾315网站www.hd315.gov.cn的“网络广告管理中心”,同时附加网站注册得到的电子标识、企业所属审查员的代码,以及广告发布的计划,“网络广告管理中心”将根据发布计划将广告发送至目标网站。对于已具有集中发布网络广告性质的网站或“网站联盟”性质的网络广告运作联合体,其广告发布部分的数据库应与“网络广告管理中心”实现联网。但新浪有关人员表示,他们还不清楚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并担心这个流程是否会及时顺畅。对于数据库联网,他们认为可能会是一个在技术上比较麻烦的问题。
另外,烟草、性生活用品及一些明文规定禁止的商品或服务,不得在网站上发布相关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网上广告。对于类似禁止性的规定,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网络广告有许多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征,一些特殊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希望能与市工商局有一个交流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