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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10日 18:46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也将受到严格管理。今天上午,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宣布,《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设计、制作、发布网络广告,都应当到市工商局申请办理广告经营登记,并需提交一系列证明文件。发布网络广告,应将制作完成并经过审查的网络广告上传至“网络广告管理中心”,同时附加网站注册得到的电子标识,
企业所属审查员的代码以及广告发布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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