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9日),搜狐公司就e龙告其抄袭网站内容一事做出道歉声明,全文如下:
二年前,搜狐公司地方版网站未经艺龙公司事先书面许可,曾经转载了其网站介绍饭店,酒吧,咖啡馆等的某些介绍性文字及图片。虽然这些内容早已应艺龙公司的要求予以摘除,但搜狐公司仍诚恳地对此侵权行为给艺龙公司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搜狐相关声明链接)
 搜狐在其网站首页放置道歉声明
 道歉声明全文
背景介绍:
2000年7月21日,e龙公司发现搜狐上海站都市内容中有大量原封不动、一字不漏整体挪用e龙网站内容之事。e龙于2000年9月3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搜狐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要求搜狐公司向e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法院于2001年4月15日判决e龙胜诉,判令搜狐公司向e龙公司公开致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搜狐针对此控诉以强硬律师声明回应e龙。
搜狐不服原判于2001年8月13日上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维持原判,判定搜狐赔偿e龙经济损失,并自判决生效之日(即2001年11月8日)起10日内搜狐在其网站首页上连续24小时刊登致歉声明。
搜狐在二审败诉之后,没有按照法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e龙公司公开致歉。2002年1月31日,e龙公司要求法院向搜狐公司强行执行法院判决。
呼吁行业自律规范竞争专题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