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被指不正当竞争 一审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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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10:15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亮)黄金假日旅行社状告携程不正当竞争一案尘埃初定。1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定,对黄金假日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之前,原告黄金假日在法庭上表示,携程在其会员手册上标注的“中国旅游业首家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中国旅游知名品牌”等宣传语均属虚假宣传行为,同时携程本身没有经营旅游业务、机票代理业务资质却在从事相关业务,因此以上行为对旅游业其它同行构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在旅游信息服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行为,而携程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书也表明了携程的宣传没有问题。同时,黄金假日也并未提供法院有关携程的经营行为对其造成直接的损害或经济损失的说法和依据,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在得知法院宣判后,黄金假日旅行社表示要继续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