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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携程是否越位经营应由工商部门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 08:42 每日经济新闻

  法院同时指出,是否越位经营应由工商部门处理

  严登峰 NBD上海报道

  携程被控越位经营及不正当竞争一案有了分晓。1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携程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至于北京黄金假日旅行社指控携程在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
的情况下越位经营的问题,法院认为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审查范围,不应由法院受理。

  向携程发难的是北京黄金假日旅行社。去年2月,北京黄金假日旅行社向商务部、国家旅游局等部门递交投诉,指责携程在没有取得旅游业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旅行业务。在没有得到主管部门明确答复的情况下,黄金假日于去年8月9日向法院递交诉状,直接把携程推向了被告席。

  黄金假日总经理钱宇认为,携程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等,没有任何与旅游相关的项目。但在实际运行中却从事和旅行社相同的业务,即酒店预定、机票预定和度假产品,这种操作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

  携程代理律师许兆云则称,携程是一家在互联网上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的公司,主要提供旅游咨询服务,而并非提供直接的旅游服务,因此并未超出经营范围的界限。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黄金假日指控携程进行虚假宣传,主要是指携程在会员手册上标注了“中国旅游知名品牌”等宣传语,而携程已提供了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因此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至于北京黄金假日旅行社指控携程在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越位经营的问题,法院认为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审查范围,不应由法院受理。

  判决后,黄金假日表示即将上诉,而携程则称不排除反诉的可能。

  分析人士指出,携程等旅游专业网站开展的诸如酒店预定等业务,已经从一些传统旅行社手中争食了不少利益,对它们冲击也越来越明显。

  据央视报道,携程目前拥有全国最大的酒店预定中心,可以在国内外300多个城市的3000多家酒店为客户预定客房。携程2003年的交易额已经超过10亿元人民币,利润达5000万元,相当于一个中等旅行社的利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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