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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雷中辉 北京报道
中国联通正在调整增值业务的管理政策。
继2月28日成立“中国联通增值业务支持与服务中心”之后,中国联通于4月1日正式启用了2006年新版SP合同。在中国联通下发给各SP的通知中,要求SP在4月30日前签订新版合同。
据记者了解,相比2005年合同, 2006新版SP合同有12项重要修改。其中增加了收取资源占用费、“可能因乙方(SP)原因”而产生的数据异常现象、“信用评价体系”等条款;修改业务类考核、退出及排名频度;明确了对用户投诉实行“先行赔付”的款项支付及分摊规则,以及“违约”与“违规”的界定和处理依据;同时,将违约等级变更为“一般违约”、“严重违约”、“重大违约”三种,细化违约行为53项。
“这表明联通增值业务的管理体系将更加严格,并且采取扶大放小的策略。”一位长期从事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的SP人士对记者说。
4月4日,中国联通增值服务部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联通增值业务的策略调整目前仍旧在进行中,“许多政策还没有最后定”。据介绍,与中国联通合作的SP和CP共约4000家,2005年增值业务收入为120亿元,比上年增长65%,占全年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5%。
另一家联通SP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调整中,中国联通加收SP每月5000元的资源占用费,“可能会增加SP的成本,继而以违规方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中国联通的策略是打造精品SP,以前许多申请了联通SP资质的SP没有积极发展业务,占用了大量资源,因此中国联通希望能够实现最优化的选择。”熟悉联通增值业务的人士说。2005年,联通已经清除了300多家不合格的SP。
除此之外,联通新合同中增加了信用评价体系,在不同分数阶段采取鼓励发展、标准合作、附加信用成本(降低5%的分成比例)、限制发展(降低10%的分成比例)、终止合作等措施对SP进行优选。
“在新版合同中,增加了业务类考核的额度,这对中小SP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一家收入在联通增值业务中排前30名的SP告诉记者,“对我们来说,增加资源占用成本和考核额度都不是最主要的影响,我们还是希望能够有一个更加规范的市场。”
数周前,信息产业部人士透露,中国首部短信规范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今年将正式出台,而中国移动等其他运营商也都相继出台了部分针对SP的监管措施。